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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财产归属(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与配偶有关系吗)

发布日期:2023/4/19 阅读量:51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对于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财产归属问题相信是众多家庭所关注的问题。在法律上,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其财产归属情况与多种因素有关系,究竟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与配偶是否有关系?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首先,如果这所房产属于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财产,那么这个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双方。也就是说,即便是父母出资给子女买的房子,只要儿子或女儿与其配偶共同买入,就不能单独计算归属。

“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确定可以通过出资过程中不动产登记情况的外观行为加以判断。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等于已经向社会公开了不动产的所有者只是自己的子女,申请登记的内容也是意思表示的一种,这种情况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当然,该种情况是父母出全资的情况。对于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剩余款项,所有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基于该不动产属于婚后所得且夫妻另一方参与支付剩余款项,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双方对房屋的产权归属没有特别约定,所购房屋的产权及增值收益部分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

在子女结婚后父母只为子女购买不动产支付部分出资应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只为子女购买不动产支付部分出资,如果该不动产买卖合同签订在子女结婚后,则该不动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一方父母出资所占总价款比例对应不动产的比例为子女一方个人财产。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后,则根据本解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第2款规定应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相应地,婚后以子女一方或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不动产,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

如果这所房产是父母单独出资给儿子或女儿购买的,那么在儿子或女儿离婚时,这所房产的归属情况会受到法律调节。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购买房产,属于子女的财产,但是如果儿子或女儿离婚,这所房产的归属情况就要受到官方调解或法院裁决。

具体来说,在离婚官司中,如果儿子或女儿能够证明这所房产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并且能够证明此次购房是父母单独出资,那么这所房产就可以算是儿子或女儿个人的财产,与配偶的财产无关。但是,如果父母在购房过程中与儿子或女儿的配偶有过合作之类的行为,或是配偶曾经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签字盖章,那么这个财产就不能算是儿子或女儿个人的财产了。

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的财产归属问题,与多种因素有关系。想要确保自己个人财产的安全,最好是在购房时与配偶签订协议,确保个人财产的归属问题及买房款项的来源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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