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变更登记的行为有什么后果?

发布日期:2023/1/9 阅读量:27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瑞市监处罚〔2022〕412567号



  当事人:瑞安市海丰塑料制品厂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145630433A

  住所:瑞安市莘塍街道周田村人民路

  法定代表人:蔡某甫

  2022年9月28日,根据相关线索,本局对当事人瑞安市海丰塑料制品厂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变更登记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瑞安市海丰塑料制品厂于2005年5月9日向我局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取得变更登记,将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投资人等进行了变更;于2015年12月29日对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等进行了变更。该两次变更中,有关股东胡克兵的签名均系伪造,其本人并不知情,且已于2005年11月14日去世。法定代表人蔡高甫承认上述事实。本局已于2022年8月15日作出决定,撤销当事人2005年5月9日和2015年12月29日的变更登记(备案)。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实:1.执法人员从本局档案室提取的当事人2005年5月9日和2015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1 年12月29日变更登记材料复印件2份,共计53页,证明当事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的情况;2.瑞安市海丰塑料制品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其法定代表人蔡高甫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3.蔡高甫的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事实;4.瑞安市公安局莘塍派出所出具的人口基本信息1份,证明胡克兵已于2005年11月14日去世;5.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温州(律证)所司法鉴定意见书(浙千麦律证所[2022]文鉴字第51号)1份,证明当事人2005年5月9日向我局所提供的瑞安市海丰塑料制品厂股东会决议、瑞安市润丰鞋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瑞安市润丰鞋业有限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申请材料中,有关“胡克兵”的签字不是胡克兵本人所签,均系伪造;6.举报投诉材料1份和举报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案件的来源及相关情况;7.2022年5月2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住所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共2页,现场检查时拍摄并经当事人确认的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处于停业状态,现厂房出租他人使用;8、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1份(瑞)冒撤登字〔2022〕第5号,证明当事人提交虚假变更登记材料被我局依法撤销变更登记的事实。2022年11月3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瑞市监告字〔2022〕31187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本局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2 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变更登记的行为。鉴于在本局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鉴于已经撤销登记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罚款25000元。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没款,并依照《浙江省瑞安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规定的方式和途径进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瑞安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3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1日


湖南行政诉讼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zhengsusong)提供邵阳市行政诉讼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