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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贵州省XX公司、贵州XX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日期: 2022/7/19 访问量: 161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涉建筑工程由业主单位发包后,以我方当事人名义承接为总承包方,但因各方原因我方当事人并未实际入场及并未开展任何施工行为,实际上是由业主单位自行安排人员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均为业主单位安排的人员或者分包的班组租赁原告的设备,我方当事人并未实际租赁原告的机械设备,与原告签订合同等有关材料均系加盖的虚假印章。

2、虽案涉的租赁合同加盖了我方当事人名义的印章,但我方当事人在还原并未实际施工及盖印章为虚假印章的事实后,结合原告系一直与业主单位进行往来、原告与我方当事人无任何往来的事实,使得当事人免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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