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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观火【转载杨培国】

发布日期:2023/4/15 阅读量:19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稳住阵脚静观其变,内部的团结安定从来都是一致对外,获取胜利的前提与基础。

      其实在很多情况下,竞争一方的失败并非是由于对手的实力有多么强大,策略有多么精妙,而是由于自己内部勾心斗角,起了纷争和冲突,自相拆台、诋毁、倾轧,结果元气大伤,不战自败,被对手坐受渔翁之利。

      因此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内部各方必须首先处理好彼此之间的利益关系,相互体谅、支持、配合,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氛围,齐心协力应对共同的对手,绝不能祸起萧墙,自取败亡。

      反过来说,如果己方阵营稳固,而对手阵营却发生内乱,同样是己方赢取胜利的大好时机,“隔岸观火”计策的要义也在于此。

      ,原文,[解语]阳乖序乱,阴以待逆。

      暴戾恣睢,其势自毙。

      顺以动,豫;豫,顺以动。

      ,[按语]乖气浮张,逼则受击,退则远之,则乱自起。

      ,昔袁尚、袁熙奔辽东,众尚有数千骑。

      初,辽东太守公孙康恃远不服。

      及曹操破乌丸,或说曹遂征之,尚兄弟可擒也。

      操曰:“吾方使康斩送尚、熙首来,不烦兵矣。

      ”九月,操引兵自柳城还,康即斩尚、熙,传其首。

      诸将问其故,操曰:“彼素畏尚等,吾急之,则并力;缓之,则相图,其势然也。

      ”或曰:“此兵书火攻之道也。

      ”按兵书《火攻篇》,前段言火攻之法,后段言慎动之理,与隔岸观火之意亦相吻合。

      ,译文,[解语]当敌人内部发生矛盾、乱作一团时,这时我方无需急于求成,采取行动去压迫敌人,而只要静静等其内部发生暴乱、叛逆,胜利便唾手可得。

      敌人内部如果不相互忍让、妥协,而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结果必然是自行灭亡。

      《周易》中“豫”卦说,我们只要能够做到顺应时势,就能顺利获得预想的结果。

      ,[按语]当敌人内部互相倾轧的气氛、现象表露出来之后,如果去逼迫、攻击他,只会使其团结起来,一致对外,而如果先暂时撤离敌人,避开其锋芒,静观其变,则敌人内部迟早会发生动乱,分崩离析。

      ,三国时,袁绍的儿子袁尚、袁熙被曹操打败了,带领几千名骑兵投奔辽东太守公孙康。

      公孙康原先一直依仗着自己占据的地方遥远,不肯服从曹操。

      在曹操打败乌丸的东胡族以后,有人建议曹操立即就近征讨公孙康,同时也可以擒拿袁尚、袁熙兄弟,以绝后患。

      但曹操说:“我正要让公孙康杀掉袁尚、袁熙,并把他们的头送来,用不着劳师动众去远征了。

      ”当曹操率领大军班师从柳城回去后,公孙康果然如曹操所说,杀了袁尚、袁熙,送来了两人的脑袋。

      众将一头雾水,不明白其中的道理,请求曹操解释一下缘由。

      曹操说:“公孙康一向害怕袁氏兄弟吞并他,如果我用兵猛攻,他们一定会联合起来进行抵抗,如果暂时先缓一缓,不去攻打,他们就会勾心斗角,互相残杀。

      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啊。

      ”有人对此评论说:“曹操所说的实际上是《孙子兵法·火攻篇》中的道理、策略。

      ”《孙子兵法·火攻篇》中讲:“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

      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以从而从之,不可以从而止”,前段内容讲得是火攻的方法,后段内容讲得是审慎用兵的道理,这与“隔岸观火”计策的意思是一致、契合的。

      ,“隔岸观火”计策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观”和“火”这两个字上。

      这里的“观”不仅仅是“旁观”、“看热闹”的意思,而是指与对手保持一定距离,静静观察、分析其内部矛盾冲突情况,耐心等待对手自我消耗、衰竭,甚至分崩离析,自我灭亡的时刻,以便从容地、无需付出或付出较少代价地收获胜利果实。

      而“火”字则具体体现为两种情况,一是指敌方内部水火不相容、内讧火并、互相残杀的情况;二是指对手内部管理瘫痪、秩序混乱、杂乱无章、一盘散沙等虚弱不堪的表现。

      综合起来讲,“隔岸观火”计策就是指对手阵营一旦发生内讧火并、互相残杀、管理瘫痪、秩序混乱等情况,己方所要做的就是耐心旁观,并作好充分准备,随时见机行事,最终从中获取利益。

      蔽之以一言,成功实施“隔岸观火”计策的基本要求就是冷静观察、见机行事。

      ,我们通常所说的“坐山观虎斗”与“隔岸观火”计策的含义大致相同,但也略差异,主要是在“观”的对象上有所不同。

      “坐山观虎斗”中的“观”,针对的是主要是己方以外其他势力之间的争斗,这些势力本来就是敌对关系或原先敌我不明,后因种种原因发生了冲突,当然这里的“观”也针对己方敌对势力内部的倾轧,而“隔岸观火”中“观”的针对对象则相对狭窄,主要是敌对势力内部的倾轧、斗争、矛盾。

      ,“隔岸观火”计策在法律实务中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原告方利用被告方内部发生纠葛时的运用。

      就是原告一方原本只能通过比较复杂、烦琐的渠道、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被告一方内部发生的争执却造成了对其相对有利的局面,从而能够以一种更为便利、可靠的方式实现自身权益。

      ,张力风投资10万元、王光投资5万元合伙经营砖厂,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合同,并且王光的5万元投资款是由张力风给他打“借到条”的形式投入的。

      在经营过程中,王光曾在某商场为砖厂购买了4万元塑料薄膜,由于当时资金紧张,王光便以砖厂名义为商场写了一张欠条,但落款是其个人姓名。

      后来,砖厂经营亏损,王光利用合伙在成立程序、资金投入上的不规范,否认自己是合伙人,拒绝承担合伙债务,甚至反咬一口,持张力风当初给他打的5万元“借到条”,向法院起诉张力风要求偿还。

      本来按照合伙规则,砖厂欠某商场的4万元塑料薄膜费应先由砖厂承担,在砖厂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再由其合伙人张力风、王光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但在砖厂资不低债、举步维艰的情况下,该商场如果以这种方式主张权利,不仅费时费力,增加维权成本,而且可能陷入张力风、王光两人互相推脱,谁都有责任偿付但谁都不偿付的尴尬境地。

      于是该商场利用欠条落款是王光,而王光又因为与张力风发生纠纷,拒不承认自己是砖厂合伙人的事实,巧妙地将事实上的合伙债务转换为了王光的个人债务,向法院起诉要求王光偿还。

      面对这种情况,王光有苦难言,只好按照法院的判决,从其工资中每月拿出800元,分期偿还了该商场4万元。

      ,二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承担次要责任的被告在诉讼中的运用。

      通常来讲,作为负有主要责任的被告,在诉讼中无不全力以赴,花费相当多的时间、精力、金钱,去聘请律师、搜集证据、查证法条等,以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甚至推翻原告的诉讼请求。

      而承担次要责任的被告由于与承担主要责任的被告诉讼地位相同,方向目标一致,只要承担主要责任的被告依法合理地争取到了有利判决,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也必然相应减轻,因此在承担主要责任的被告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原告的情况下,承担次要责任的被告就没有必要付出同样的精力、物力,只要冷静地观察、分析承担主要责任的被告与原告之间的辩驳、对抗,然后不失时机地表明自己的立场态度、意见观点,就能达到与承担主要责任的被告共进退、甚至脱身事外的目的。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的情形也类似于此,一般只要对与自己利益一致的原告方或被告方,做出认可、赞同、支持的表态,就可以了。

      ,2002年11月20日,某地海望鞋帽有限责任公司把磨切下的塑料粉末连同其他垃圾,清扫到公司门外的小河边,并且出于焚毁目的,将垃圾点燃焚烧。

      中午12时许,邻近职工子弟小学的三名学生薛华、李新键、孙因,在放学回家、路过小河边的时候,看到焚烧垃圾堆上跳跳跃跃的火苗非常好玩,就用小树枝搅动着火苗嬉闹了一阵。

      嬉闹中他们发现,只要抓起地上的塑料粉末朝火苗上一撒,塑料粉末就会“呼”的一声变成火球、化作浓烟,十分神奇。

      李新键便用纸包了一包塑料粉末,跟薛华、孙因两人到自家门口,点着一堆碎木柴,朝火苗上撒塑料粉末玩。

      玩着玩着,突然吹过一阵风,将火球猛地吹到了薛华脸上,薛华的面部被严重烧伤。

      由于海望公司与李新键、孙因的父母在赔偿问题上互相推诿,薛华的父母便作为法定代理人,以薛华为原告、以海望公司、李新键、孙因三方为共同被告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支付、赔偿薛华的伤残补助、整容等费用6万多元。

      在薛华父母看来,海望公司擅自把易燃物品塑料粉末清扫到公共场合,并且点燃焚烧,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对薛华所受的损害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所以在庭审中,一直将矛头对准海望公司。

      而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的李新键、孙因父母就运用了“隔岸观火”的策略,置身于双方的辩论和质证之外,法院最终判决由海望公司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三是在非讼法律事务中的运用。

      就是在与对方协商、洽谈、谈判的过程中,要冷静周旋,理性观察对方情势,一旦对方内部因准备不充足、疏忽、懈怠等原因而焦躁不安,进而出现意见分歧、观点相异等情况,就要抓住时机,利用对方内部的矛盾,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步协商、洽谈、谈判措施,争取获得对己方最有利的结果。

      ,另外,“隔岸观火”计策在商业竞争中也有广泛的应用空间。

      如竞争对手内部彼此之间猜疑、提防、互不信任,乃至勾心斗角、争权夺利,或者面临一些一时难以克服的困难,诸如资金缺口、技术落后、官司缠身、纠纷多端等,逐步陷入困境、绝境,己方要冷静观察、客观分析,重点要关注、透察其因此留出的市场空挡、失去的客户、埋没的技术资源等,乘机有所作为,扩大影响力,增强自身实力。

      这运用的就是“隔岸观火”计策。

      不过,由于商业竞争的各方都非常精明、警觉,发生上述错误的可能性很小,并且即使发生也会及时修补,快速解决,因此对于竞争对方来说,必须密切关注,迅速把握,否则就可能丧失大好的渔翁得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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