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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15年行政审判十大案例1、某食品公司诉某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发布日期:2023/5/14 阅读量:15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经营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进口食品行为应予行政处罚,案情简介:,原告某食品公司于2012年6月19日自俄罗斯进口一批冰激凌,均无加贴中文标签,被某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获,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300 000元。

      原告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原告行为构成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行为。

      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也同时规定,进口食品必须贴中文标签才能上架,且必须随商品携带有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进口食品受到了消费者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青睐,但是市场上进口食品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导致消费者在选择时无所适从。

      因此,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必须严格审查标准,以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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