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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17:中国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监管空前...

发布日期:2024/12/9 阅读量:8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刚刚结束的2017年见证了比特币的疯狂。从2017年5月上百个国家遭遇黑客攻击,被勒索比特币,到2017年12月比特币最高报价突破20000美元,全年涨幅达1700%,比特币毫无疑问成为2017年热搜词之一。

 

投资也好,投机也罢,不可否定的是,由于比特币交易可以7天24小时不间断进行,也没有涨跌停板和熔断机制,其交易风险不言而喻,甚至可能诱发一定的金融风险;而比特币本身去中心化、不受地域限制、匿名性等特点又可能使其成为绝佳的犯罪工具,比如用于洗钱和贿赂等。因此,目前为止,世界各国对比特币的态度不一。有的国家承认其合法性,例如2013年德国承认比特币合法货币地位,成为全球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货币地位的国家;2016年,日本认定比特币为合法资产的“数字等价物”;美国的一些州也正在在积极对比特币交易平台实施牌照化管理。但也不乏有国家对比特币采取严打的态度,中国就是其中之一。

 

早在2013年12月,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就已经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通知》明确阐明了比特币的性质,称比特币并非由国家货币发行机构发行,也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因此比特币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尽管《通知》否定了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即比特币不具有货币的法律地位,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或流通,但《通知》却肯定了比特币可以作为“虚拟商品”。央行行长周小川也曾在2014年的博鳌论坛上表示,比特币与集邮者收集的邮票一样,拥有收藏价值,人们把它作为资产进行交易,并不是支付性的货币。但为了防范比特币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通知》禁止所有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为任何与比特币相关的交易提供服务。

 

2014年3月,为逐步落实对银行和支付机构的监管,央行又向各分支机构下发了一份内部通知,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服务于比特币交易。但据央行官方微博称,该通知并非是为了禁止比特币平台交易,而是禁止银行为比特币交易平台提供开户、支付、清算等服务。这似乎并没有改变2013年《通知》的“不准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服务”的基调。此后,境内部分交易平台关闭了网站页面,并且境内交易平台的资金划转途径也基本从线上转入到线下,或采取了隐匿性较强的代理商模式。但之后不少境内交易平台仍然活跃。

 

随着虚拟货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野蛮生长,以及各种借发行虚拟货币进行的融资诈骗、传销等行为,央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又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对首次代币发行(ICO)的融资行为,以及各种形式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采取了强硬的、全面打击的态度。

 

《公告》对代币发行融资进行了明确的定性,认为其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并称其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告》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并且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并且,与2013年的《通知》一脉相承,《公告》再次强调了虚拟货币不是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或使用;同时,仍然禁止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但比2013年《通知》更为严格的是,《公告》要求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即人民币与虚拟货币间的兑换业务,也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此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2017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提示》”)中曾提到,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尽管互联网金融协会并非国家机构,但该《提示》至少说明了业界对待交易平台的一种态度,甚至是对政府态度的一种揣测。

 

基于对《通知》和《公告》的理解,我们认为,尽管中国政府否认了诸如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并且不允许其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和使用,但中国政府并没有否认虚拟货币作为有价资产被人们所持有。尽管中国政府明确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并且也不允许交易平台提供人民币与虚拟货币间的交易服务,但似乎中国政府并没有禁止虚拟货币之间的交易,似乎也并没有将私下的个人间的虚拟货币交易或所谓的场外交易视为违法行为。基于虚拟货币的性质和特征,即使政府将私下点对点交易视为违法行为,我们认为政府在执法中也很难对此种交易进行有效打击和管理。从目前看,中国政府暂时还没有禁止交易平台向老客户提供提币服务。那么境内客户可以将在境内平台购买的比特币提到其比特币钱包,然后在境外的交易平台所完成提现。

 

我们注意到,在《公告》发布后,国内多家比特币交易网站已经宣布停止交易服务。我们访问了国内两家知名的交易平台,比特币中国和火币网。根据该两家平台的公告以及客服的回复,他们在2017年9月中旬收到了央行下发的《公告》。为了遵守《公告》的要求,比特币中国已经停止注册新用户,关闭了数字资产和人民币充值,并且于2017年9月30日停止了交易功能,目前也只接受客户的提现服务。根据其最新公告,自2018年1月3日起停止在线登陆和提现申请服务。而火币网则已经将其交易功能转移至了境外网站。其境内网站目前仅提供提现,以及将用户数字资产自动迁移至境外网站账户中的服务。

 

据了解,火币网的境外网站虽不提供人民币支付或充值功能,但却能提供虚拟货币的买卖信息。换句话说,网站上仅有虚拟货币的交付和转移,而没有人民币的支付,后者是买家和卖家在线下私下完成的,同时平台还会提供类似于第三方监管的服务。由于《公告》明确规定交易平台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因此,不排除上述服务可能会被视为是平台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尽管一些网站已经转移至境外,但其运营团队仍可能在中国,且仍主要面向中国市场,因此不排除如果中国政府对该种行为进行进一步打击,甚至可能会勒令关停、屏蔽或禁止访问该等网站。

 

尽管中国政府在2017年空前加强了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管控,但似乎国内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投资并未因此降温。而2018年,中国政府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及交易平台的态度又将何去何从,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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