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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助力华蓉资产、量子智能、兴弘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发布日期:2024/11/18 阅读量:10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2016年12月9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斯琴、王新意律师为深圳市华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2017年1月12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斯琴、王新意律师为深圳市兴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2017年2月14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斯琴、王新意律师为北京量子智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新平台上线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逐步加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的审核力度,监管日趋严格,法律意见书被反馈次数明显增加。

在严苛的备案环境下,由主办律师谢斯琴、王新意,律师助理李静珍、张冠华、朱小龙组成的团队,严格按照私募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要求,为深圳市华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兴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量子智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协助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等。经过盈科内核委员会严格审核,为公司出具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在工作期间,谢斯琴律师团队对公司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认真分析,并对公司进行了规范化整改,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团队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审查,离不开深圳市华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兴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量子智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力支持,本项目的高效、顺利通过也是对盈科深圳分所专业能力的肯定和认可。

谢斯琴律师团队在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得到客户高度评价。此次成功经验有助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继续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基金法律服务。

团队负责人谢斯琴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擅长私募基金、公司投融资业务、新三板上市、股票发行与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设计及股权争议等法律服务。主办并领导近三十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项目,为多家企业提供过投融资、并购重组、股权设计等专项法律服务,与众多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均有深度合作。


湖南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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