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双流某医院男医生注射镇静剂强奸女患者之法律分析

发布日期:2024/2/22 阅读量:41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近日,成都市双流区公安分局通报了一起医院医生性侵病人的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恶性犯罪案件。

      通报称,2018年5月10日上午9时许,该局接到报警:一女子在双流区民营某医院就医时,被一男性医生强奸。

      当事人称,自己在输液时睡了过去,至上午9点多,清醒过来,通过身体感觉,怀疑自己被迷奸了,质问医生后,涉事医生一直试图私了。

      当事人坚持不答应,后来想办法从医院离开后报警。

      5月12日12时许,专案组在南充市仪陇县将犯罪嫌疑人罗某(男,35岁,仪陇县人)抓获归案。

      经初查,罗某对在治疗室为受害人注射镇静剂后趁其入睡实施性侵的事实供认不讳。

      罗某因涉嫌强奸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5月25日犯罪嫌疑人罗某以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 ? ? ? 听闻此消息,使笔者感到非常震惊。

      男医生将女患者“麻翻”,然后实施性侵,这是多么轻而易举的事啊,谁能保证作为患者的我们不是下一个受害者呢?? ? ? ? 医生在医疗活动中处于强势地位,患者毫无医学专业知识,在医生眼中,患者就是一个无知的小孩,医学问题患者自然要遵从作为“良父”的医生的意见。

      而医院的治疗室、检查室、手术室等出于无菌要求和保护患者隐私要求,禁止家属进入,只允许患者个人进入接受检查、治疗。

      患者进入治疗室、检查室或手术室,就进入了一个陌生而封闭的环境中,出于对医生的充分信任,患者毫无保留的配合医生进行各项身体检查、各项治疗措施。

      即便患者感觉医生某些做法不妥,但出于对医生的充分信任以及对医学的无知,患者当时并不会去想是否受到了侵害。

      例如,经常被报道的男医生要求女患者全裸接受检查,而实际上患者的疾病并不需要这样检查。

      检查后,女患者才觉得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男医生的侵犯,甚至是受到了猥亵。

      而男医生却可狡辩是检查需要,而女患者也无任何证据,最后不了了之。

      ? ? ? ? 作为一个合格的医生,首先必须医德要过关,其次再提高业务技术。

      没有医德的医生,业务技术再高,也可能是个随心所欲的魔鬼。

      记得多年前看过的一部日本拍的关于医生的电视剧,剧中一位帅气的海归博士医生,业务能力非常强,是心脏方面手术专家,深受领导喜爱,不把任何同事放在眼里。

      某次值班,一个濒死的老年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后经抢救没有恢复过来,海归医生和另一个下级医生准备离开时,患者又出现了生命迹象,下级医生兴奋的想和海归医生继续抢救,但海归医生直接把心电监护仪关掉,示意下级医生不要再抢救了,等着患者死亡,没过多久患者就死亡了,并告诉下级医生不要对外透露,否则都会承担责任。

      为此,下级医生事后非常自责,而海归医生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照常上班。

      这是多么可怕的医生啊,技术再高没有医德也是一个随时变化的恶魔,有人监督他是医生,没人监督他就是恶魔。

      ? ? ? ? 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本身就是一个团队活动,医疗团队成员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也有监督。

      当一个医务人员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单独实施诊疗行为,那么唯一能约束他的只有道德,如果道德缺失,很可能发生侵犯患者的违法犯罪行为。

      ? ? ? ? ?就本案而言,该女患者到某医院做腋下除臭手术,医生罗某在接诊该女患者时,检查患者、下医嘱、出处方、拿药、输液注射均由罗某一人完成,没有其他医护人员参与和监督,使得罗某有机会使用镇静剂将女患者“麻翻”,并将患者滞留治疗室一个小时实施性侵。

      在临床操作中,拿药、输液的工作是由护士来完成的,一个腋下除臭手术的患者为何会用镇静剂呢?这种微创手术最多就用一点局麻药如利多卡因等局部注射就行了,不需要输液。

      如果由护士执行输液,护士一定能查对出用药的问题,从而阻止性侵的发生。

      同时,腋下除臭手术中也需要护士配合,递送医疗器械等,避免因器械污染而导致患者伤口感染。

      手术后,由护士安排患者到留观室观察病情,患者情况稳定后再同意患者离开医院,避免患者离院后发生意外事故。

      ? ? ? ? 某医院在管理上存在重大漏洞,导致了犯罪嫌疑人罗某有机可乘。

      门诊检查女患者隐私部位应坚持由女医生检查或者女医护人员在场或女性家属在场。

      门诊手术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并签字。

      门诊患者输液、注射应建立统一的输液室、注射室统一由护理人员执行,避免医生既开医嘱又执行医嘱,缺少了中间的护理人员查对环节,无法避免医疗差错,导致无人监督。

      总之,不应将女患者单独置于男医生个人诊疗的封闭环境中。

      同时,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应考虑建立女患者就诊特殊保护制度,建立女患者家属陪同制度,从医疗环节和家属监督环节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 ? ? ? 我相信,绝大部分医生都是品学兼优的,但总有个别害群之马道德败坏,需要用法律手段来惩治。

      ? ? ? ? 本案犯罪嫌疑人罗某涉嫌的罪名是强奸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强奸妇女一人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犯罪嫌疑人罗某将面临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 ? ? ? 同时,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规定“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二)受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罗某将被双流区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执业医师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 ? ? ? 某医院是否应对该患者作出赔礼道歉和相应赔偿?? ? ? ? 事件发生后,某医院称该患者没在医院挂号,不是医院的患者,没有与医院建立医疗关系。

      医院显然是没有公关经验,有推卸责任之嫌。

      相比之前的滴滴打车空姐遇害案,滴滴公司表达出的诚恳态度和后续的整改措施,让社会舆论随之缓和。

      ? ? ? ? 本案中该女患者无论是否挂号,只要是在某医院由该院医生对其进行了实际治疗,即已经建立起事实上的医疗关系,即便是没有缴纳任何医疗费,也不影响医疗关系的成立。

      ? ? ? ? 如前所述,医院在管理中存在重大漏洞,且系医院职工在上班期间造成了该女患者的人身损害,医院负有损害赔偿责任,应对该患者作出赔礼道歉和相应赔偿。

      患者可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作出相应赔偿。

      文章转自网络,若有侵权联系删除!


湖南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