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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上网引发争吵,近六旬父亲打死28岁儿子获刑8年!

发布日期:2023/1/10 阅读量:151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我对不起儿子,我没有权利置他于死地……”在一次矛盾激化后,在西安做小生意的重庆男子邓某某(时年57岁)打了沉迷游戏的小儿子几擀面杖后,28岁的小儿子最终不治身亡。近日,邓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8年。 2018年11月16日,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 视频截图   西安市检察院指控,2017年8月9日晚,邓某某在其子邓某(殁年28岁)居住的西安市灞桥区一社区家中,因家庭矛盾与邓某发生争吵,遂用擀面杖在邓某的头部击打数下,致其受伤,后邓某经抢救无效于同年8月18日死亡。经司法鉴定,邓某符合钝性外力击打头部致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某某因家庭矛盾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11月16日,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邓某某承认指控属实,几度落泪,称自己没有教育好儿子,也对不起儿子。邓某某说,如果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会好好做人,弥补妻子。   西安市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某某嫌小儿子邓某沉迷网络、不务正业而与邓某关系不睦。2017年8月9日晚,被告人因多次劝阻小儿子邓某停止上网遭拒而与其发生争吵,遂用家中的擀面杖在邓某头部击打数下,致其受伤。后邓某某拨打110报警称其将儿子打伤,并在该小区警务室等候公安人员。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因家庭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查,本案系因邓某某管教子女不当引发的家庭悲剧,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轻,且具有自首情节,又真诚悔罪,取得了家庭其他成员谅解,可依法减轻处罚。   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8年。一审宣判后,邓某某表示不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相关新闻   “我对不起儿子,我没有权利置他于死地……”在一次矛盾激化后,在西安做小生意的邓某某打了沉迷游戏的小儿子几擀面杖后,28岁的小儿子最终不治身亡。   2018年11月16日的庭审中,这个已经白头的重庆男子几度落泪,称自己没有教育好儿子,也对不起儿子。   父亲擀面杖击打儿子头部   致其不治身亡   邓某某今年58岁,重庆人,初中文化程度。西安市检察院指控,2017年8月9日晚10时30分,邓某某在其子邓某(殁年28岁)居住的西安市灞桥区某社区家中,因家庭矛盾与邓某发生争吵,遂用家中的擀面杖在邓某的头部击打数下,致其受伤,后邓某经抢救无效于同年8月18日死亡。经鉴定,邓某符合钝性外力击打头部致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邓某某因家庭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父亲称劝儿子时反被推倒   致情绪失控   11月16日,西安中院开庭审理该案,西安中院副院长常青担任审判长,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担任公诉人。   被带进法庭时,满头白发的被告人邓某某一边走一边望向旁听席。   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邓某某承认属实。他说,自己有两个儿子,一家人都在西安,他和妻子在南稍门一市场开了家小餐馆,大儿子开了个面条铺,至于小儿子邓某,“他说是上班,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他觉得小儿子其实并没有工作。   邓某某说,小儿子和家人平时不怎么联系,但也没有大的矛盾,“18岁以后没有搞好一件事情,个性不好,说不得,一说就生气……是父母没有教育好。”   案发当日,因市场休息,他从南稍门的暂住处去了灞桥区小儿子的住处。因大儿子的面条铺接了超市的订货,当晚,他就劝正在玩电脑的小儿子少玩游戏,早点休息第二天早起帮忙,“他说他是给他哥打工,我没权利要求他几点钟起床。”邓某某说,说了几次后,小儿子无动于衷,他生气就关了电闸,“他一掌把我打在地上,也没拉我一下,我自己起来的,心里难受,一口气没忍住,要教训他一下……”   当庭落泪   愿拿自己生命给儿子一个公平   邓某某说,情绪失控后,他把厨房的两根擀面杖拿了出来,一手一个,都是六七十厘米长的实心木头,拿右手的擀面杖朝儿子头部打去,边打边说,“你连爸妈都敢打,以后在社会怎么办!”在儿子争夺时,他怕儿子打他,又朝头上打了两下。   此时已经睡下的妻子听到响动起来了,问怎么还在吵,去看小儿子时见没有反应,赶紧叫他。“我一看,坏了,儿子不行了,一摸,头上、口鼻都有血。”他赶紧打110报警,因说不清地址,接警员让他不要挂电话,下楼去找门卫问清地址。在叮嘱妻子赶紧打120后,他下楼给门卫说了情况,就在门卫室等待民警。此外,他还给大儿子和一个亲戚打了电话。   邓某某说,他在被关押的时间里很难过,吃不下睡不着,“头发白完了,20多年没有打过他,我对不起儿子对不起家人……”他边说边哭了起来。他说,小儿子除了好吃懒做,也没有别的缺点,当天的事纯属偶然发生的矛盾,并说愿意拿自己生命给儿子一个公平。   溺爱导致性格缺陷   工作生活彻底一团糟   辩护人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长海在辩护词中说,被害人与被告人系亲生父子关系,发生这样的惨剧令人痛心。邓某作为小儿子,在出生后就受到全家的宠爱。父亲为了维持家庭生活,常年在外打工,因此邓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   在成年之前,家长的溺爱致使邓某从小沾染和形成了一些不好的思想习惯和性格缺陷。比如,他不怕任何人,没有基本的纪律服从观念,到一家工厂或企业干不了一个月,就必然会与老板或同事吵架、打架,最后只能一走了之。久而久之,邓某在哪里都打不成工,挣不到钱,只好回到家中待业“啃老”。   父母无奈,只能让小儿子在大儿子开的面条铺里帮忙,但他又不好好干,经常拒绝哥哥分配的活。沉迷电子游戏后,直接就不去了,整天在家不分昼夜地打游戏。   邓某某作为父亲,早年为了家庭到处奔波打工,挣钱养家,在孩子长大后才发现由于家庭教育缺失,小儿子在思想和行为上出了问题。由于他本人文化程度低,不知道如何正确和科学地管理和矫正小儿子的错误行为和思想,平时看不惯就要去说小儿子,小儿子又不服管教,也没有尊重长辈的思想和习惯,所以两人经常吵架。为了避免矛盾激化,邓某某只好搬到他开餐馆的南稍门去住。   希望能弥补妻子   没看到她来特别难过   邓某某的妻子是陕西人,辩护律师当庭提供了她的谅解书,称经过长时间的慎重考虑,她希望对邓某某减轻定罪量刑。   辩护人认为,邓某某虽然实施了致被害人死亡的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承担绝大部分的刑事责任,但该案的发生具有复杂的多种负面性的前提性原因等客观因素,加上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不懂得如何处理有问题子女的教育问题,在管教中简单粗暴,导致发生冲突,冲突后又不冷静,继续冲动处理,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悲剧。他提出,被告人有自首行为、当庭自愿认罪、系偶犯初犯、被害人亲属谅解等,希望从轻处罚,判处死缓以下刑罚。   在最后陈述时,邓某某说,如果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会好好做人,弥补妻子,“今天没有看到我老婆来,心里特别难受,我最担心的就是我老婆,她对两个儿子付出最多,担心她受不了……”说着,他再次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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