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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您认识沪港通——投资者必读

发布日期:2025/1/7 阅读量:8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带您认识沪港通——投资者必读

本文作者:黎家骏 发布时间:2014-11-13

2014年11月10日上午,证监会宣布,上交所、港交所启动沪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于2014年11月17日,正式开启两地交易。酝酿许久的“沪港通”正式启动,10日当日,内地香港股市携手飙涨,沪指收盘甚至创下近32个月来的新高2473.67点。对一般公众而言,“沪港通”的具体细节仍是“雾里看花”,本期特做一简单梳理,以襄读者。

 

【第一部分:沪港通基本常识】

1、什么是沪港通?

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2014年11月10日证监会宣布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2014年11月17日开始。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2、内地与香港开通沪港通的意义何在?

沪港通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通过一项全新的合作机制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综合基本实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而且可以有力地巩固上海和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3、沪港通的基本规则有哪些?

根据内地与香港两地签署的备忘录,沪港通将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的交易、结算及上市规定。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将继续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沪港通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

(2)结算方式。中国结算、香港结算采取直连的跨境结算方式,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3)投资额度。试点初期,对人民币跨境投资额度实行总量管理,并设置每日额度,实行实时监控。其中,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
(4)投资者。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4、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可以交易哪些证券产品?

试点初期,沪股通股票范围包括上证180指数及上证380指数成份股以及不在前述指数成份股内但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沪股,其中以人民币以外货币报价的沪股暂不纳入,被实施风险警示板的沪股也暂不纳入。截至2014年4月10日,可纳入沪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共568只。

港股通股票范围为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以及不在前述指数成份股内但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H股,其中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的港股暂不纳入,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以外的内地证券交易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H股暂不纳入,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沪股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无论其H股是否属于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或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该H股均暂不纳入。目前,可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共264只。

 

5、如何对沪港通实施额度控制?

在沪港通额度控制的具体分工方面,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港股通的额度进行控制,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沪股通的额度进行控制。

在额度统计口径方面,沪港通以投资者在交易环节发生的事项,如申报和成交金额等作为计算依据进行额度控制。至于非交易事项,诸如支付交易手续费、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利息等的资金流量均不占用额度。

在额度控制机制方面,沪港通在交易中实行每日额度控制,在收盘后进行总额度控制。

关于每日额度控制,就是两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交易中对订单进行监控,根据买卖订单申报、订单撤销及成交结果等实时计算当日额度余额(其中,当日额度余额的初始值为每日额度值,即沪股通是13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是105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控制机制在不同的交易时段略有差异:在上交所集合竞价阶段(或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内,当日额度余额用尽的,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或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暂停接受该时段后续的买单申报,仅接受卖单申报,此后,若在该时段结束前有买单申报撤销导致当日额度余额大于零的,恢复接受后续的买单申报,直至额度再次用尽;在上交所连续竞价阶段(或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内,当日额度余额用尽的,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或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不再接受新的买单申报且当日不再恢复接受,而仅接受卖单申报。

关于总额度控制,在收盘后根据当日买卖成交净额及上一交易日总额度使用情况计算出总额度余额(总额度余额的初始值为总额度,即沪股通是300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是2500亿元人民币),如果总额度余额小于一个每日额度,那么下一交易日将暂停接受买单申报,但仍接受卖单申报;直至因有足够卖单成交使该余额大于一个每日额度时,下一交易日恢复接受买单申报。

 

6、哪些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可以参与沪港通经纪业务?

目前,原则上符合沪港通有关技术及其他条件的上交所会员和联交所参与者均可参与沪港通。

参与沪港通业务的交易所会员或参与者将接受当地投资者的委托,经由当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对方交易所申报订单,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处理。

 

7、沪港通在交易制度方面有何安排?

基于两地市场规则差异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考虑,沪港通业务相关规则对投资者的交易方式做出一定的调整。主要包括:一是沪港通向双方投资者仅提供限价类型订单,两地投资者均不可以进行市价委托;二是有关回转交易遵循对方交易所规则,即香港投资者买入沪股通股票当日不得卖出,内地投资者买入港股通股票当日可以卖出;三是沪股通和港股通都禁止裸卖空行为;四是不参加大宗交易,即内地投资者不得参与香港市场的对盘系统外交易(相当于大宗交易),香港投资者也不参与沪市A股的大宗交易。

 

8、沪港通与QFII和QDII有何主要区别?

沪港通与QFII(合格境外投资者)、QDII(合格境内投资者)又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业务载体不同。沪港通是以两地交易所为载体,互相建立起市场连接,并对订单进行路由,从而实现投资者跨市场投资。QFII等是以资产管理公司为载体,通过向投资者发行金融产品吸收资金以进行投资。二是投资方向不同。沪港通包含两个投资方向,分别是香港投资者投资上交所市场的沪股通,以及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市场的港股通。QFII等则都是单向的投资方式。三是交易货币不同。沪港通投资者仅以人民币作为交易货币,不论是内地投资者还是香港投资者均须以人民币进行投资;QFII的投资者以美元等外币进行投资。四是跨境资金管理方式不同。沪港通对资金实施闭合路径管理,卖出证券获得的资金必须沿原路径返回,不能留存在当地市场;QFII等买卖证券的资金可以留存在当地市场。

 

第二部分:与沪港通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部门规章:

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4〕336号)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第二次修订)》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6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第二次修订)》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参与沪港通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5、《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

6、《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预期实现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时将需遵循的原则》

 

二、行业规定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沪港通业务上线相关工作的通知》

2、《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实施细则>涉及交易参与人若干条款的通知》(上证发[2014]59号)

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4〕60号)

4、《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5、《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港股通业务会员指南>和受理会员港股通业务开通申请的通知》(上证函〔2014〕553号)

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统一账户平台上线过渡期证券账户业务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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