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在文体活动中,如何界定参与者的责任和风险?

发布日期:2024/10/8 阅读量:33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关键词:自甘冒险、民法典、文体活动、侵权责任

裁判要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在文体活动中,对于自甘冒险的行为,若其他参加者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侵权责任。该规则旨在统一裁判尺度,明确参与者应自行承担因自愿参与带有风险的文体活动而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

基本案情: 宋某祯和周某均为羽毛球爱好者,2020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红领巾公园进行羽毛球3对3比赛。比赛中,宋某祯被周某击中的羽毛球击中右眼,导致视力严重受损。宋某祯随后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羽毛球运动具有对抗性和人身危险性,宋某祯作为有经验的爱好者,对运动的风险应有所认知,其参与比赛属于自甘冒险。周某在比赛中的行为属于正常技术动作,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一审法院驳回宋某祯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专家评析: 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首例适用“自甘冒险”规则的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在此之前,对于文体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法院裁判存在分歧,易引发争议。民法典的施行,特别是“自甘冒险”规则的确立,统一了思想认识和裁判尺度,对于明确文体活动参与者的责任具有重要作用。

本案中,法院结合具体案情,适用“自甘冒险”规则,明确了在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文体活动参加者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判决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也传递了明确的社会信号:参与者在自愿参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时,应当自行承担可能的风险和后果。这一判决有助于减少无端的诉讼,促进了文体活动的健康发展。

此外,本案的裁判结果也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通过明确责任边界,鼓励人们在参与文体活动时既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也要有尊重他人、遵守规则的自觉。这有助于构建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司法实践中,本案为民法典新规则的实施提供了有益的司法经验。它提醒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充分考虑文体活动的特点和风险,合理界定参与者的责任,避免“和稀泥”式的裁判,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总之,本案的裁判结果对于推动民法典的正确实施,促进文体活动的健康发展,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通过本案,可以看到法律对于个人行为自由的尊重,同时也强调了个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法律精神。


湖南著名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falvzixun)提供邵阳市刑事刑法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