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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费和住宿费计入什么科目,住宿费和餐饮费

发布日期:2024/9/27 阅读量:4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离婚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期间补贴餐费所必需的费用。住院食品津贴是一种简单的食品津贴,无论受害者是否遭受痛苦,都必须支付。因此,只有受害者因住院而支付超过其正常伙食费的部分才会得到补偿,所以称之为津贴。
(a)概念
交通费,是指因对方配偶违反《婚烟法》第46条规定的婚姻家庭关系法,在离婚案件中无辜一方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费用。
(二)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一款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用和因误工费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以官方单据为准;相关凭据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
动词(verb的缩写)住宿费用
(a)概念
住宿费,是指因《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使对方配偶遭受人身伤害,确需到其他地方治疗,但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离婚案件中,无辜一方实际发生的必要住宿费。
(二)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一款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用和因误工费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三条(二)被害人因客观原因确需前往其他地方治疗,不能住院的,应当赔偿被害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六、医院伙食补贴
(a)概念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致使对方配偶遭受人身伤害,在住院期间提供伙食补助所必需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是一种简单的伙食补助,无论受害者是否遭受痛苦,都必须支付。因此,只有受害者因住院而支付超过其正常伙食费的部分才会得到补偿,所以称之为津贴。
(二)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一款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收入减少的全部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受害者确实需要去其他地方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者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食宿部分应当得到补偿。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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