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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首

发布日期:2024/8/31 阅读量:9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通俗地说,“自首”就是举报、曝光自己。即举报人向举报中心举报其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


  根据我国的《刑法》,“犯罪后主动向警方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的人就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罪犯,还有罪犯,正在服刑的人,对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事项如实供述,如有其他犯罪行为,视为自首。


  犯罪人自愿臣服是臣服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就不可能投降。自首是指犯罪人犯罪后、被绳之以法之前,主动向司法机关直接说明犯罪事实,等待处理。自动投降包括三种基本情况:


  (1)罪行和犯罪人均未发现的情况下自动自首;


  (2)罪名查明但犯罪人身份不明时自动自首;


  (三)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已经查明,但司法机关尚未采取强制措施的,自动自首。


  实践中,下列情况应视为自首:犯罪嫌疑人向所属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相关责任人员自首;因病、受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代投案的;首先通过信件或电话自首;犯罪行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因行为可疑,经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讯问、教育,自愿认罪的;作案后逃跑,被通缉、追捕时自首的;经核实确实准备自首,否则可能在自首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还有犯罪嫌疑人不是主动投降而是在亲友劝说和亲友陪同下投降的情况;或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亲友被公安机关通知,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送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这也应该被视为自愿投案。 。但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投降,然后逃跑,就不能算是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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