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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现代化建设高速发展,城中村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中村改造也成为重要课题。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与城中村改造相关的内容。
山东城中村改造案例案例:
山东青岛某村村民王乐(化名)依法使用宅基地,地上建有房屋。2016年9月9日,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做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该村村民依法享有的房屋被列入本次拆迁范围。众村民认为,该次拆迁安置补偿低于法律标准,拆迁程序存有违法之处,因此诉至法院。那么,这里涉及的城中村是什么意思,城中村改造跟拆迁是一回事吗?
冠领说法:
狭义上来说,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也叫“都市里的村庄”。广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虽然城中村房屋具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特征,但是改造通常伴随着拆迁。只要是拆迁,就应当依法进行。各地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当地规定的政策实施。虽然,在城中村改造、拆迁过程中,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但在征收时都应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依法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实践中,偶尔会出现拆迁主体不合法的现象。因此,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时,一定要先搞明白谁才是拆迁主体,谁才是真正能够实施拆迁的。
同时需要注意,城中村房屋建筑占有的土地性质虽属于集体土地,但是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却很高。在改造过程中,如果是依据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成本价给予被拆迁人补偿,那补偿结果对被拆迁人来说显然是很不公平的,且很有可能会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居住、生活水平,这是违背拆迁补偿原则的。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通俗地讲,就是地段一样,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如果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千万记得不要签订补偿协议,也不要相信被征收人任何的口头承诺以及只对你有好处的奖励。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如果您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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