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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带食品?强行搜包?|?上海迪士尼是否需要反躬自省

发布日期:2023/1/17 阅读量:144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原题:禁带食品 强行搜包 上海迪士尼是否需要反躬自省   法治周末记者 孟伟   凭什么搞“双标”,欧美带得亚洲就带不得?   凭什么强制翻包,游客隐私权如何保障?   禁带食物是为园区卫生?园区出售的饮食就没气味?   谁来纠正迪士尼的“双标”行为?谁来保障消费者权益?   8月13日,人民网刊发了《四问上海迪士尼:翻包、“双标”,凭什么?!》一文,对上海迪士尼乐园(以下简称“上海迪士尼”)提出上述质疑。   事件的起因是一起还在审理中的诉讼案。   8月12日,据央视新闻报道,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的大学生王林在上海迪士尼游玩时,被园方工作人员强制翻包检查,因其随身携带了饼干等零食被阻止入园,此后,她将上海迪士尼告上法庭。11日下午,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回复称,“外带食品饮料的规定,与中国大部分主题乐园、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如果游客自己携带食品或饮料,可以在乐园外的休息区域享用”。   事件迅速发酵,网友纷纷吐槽诟病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食品、翻包检查等行为究竟违不违法?   是否有权禁止外带食品   1月28日,王林到上海迪士尼游玩。入园前,她购买了饼干等零食,但被禁止带入园内,还遭到园方工作人员开包检查。   据王林回忆,当时工作人员先是态度强硬地要求她扔掉零食,随后让其在入园处附近吃掉零食或选择花费80元寄存。多次交涉无果后,王林自行处理了购买的零食进入园区。“没办法,毕竟对方很强势,而且购买的票不能退。”王林表示。   回校后,王林在上海迪士尼官网找到了禁止携带食品入园的规定,但她认为,上海迪士尼的规定属于格式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5日,王林与其他3位同伴一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状中提出以下诉讼请求:第一,确认上海迪士尼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二,请求上海迪士尼赔偿原告损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外购买却因被告不合理规则而被迫丢弃的食品的费用,共计46.3元;第三,诉讼费由上海迪士尼承担。   虽然该案还在审理阶段,但已经引起了多轮舆论的风波。上海迪士尼是否有权利禁止游客携带食物入园成为了最受大家关注的焦点。   根据上海迪士尼的规定,游客不得携带食品、酒精饮料及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入园,游客可在园区内选择由迪士尼提供的餐饮服务,而自带食物的游客则可在入口处吃掉食物,或将食物寄存在园区收费为80元/天的寄存柜内。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上海迪士尼并不是唯一一家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园的主题乐园,很多主题游乐园、展览馆也有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园的类似规定,比如,北京欢乐谷就规定,请勿携带食品饮料及酒精饮品进入;长沙世界之窗也要求,食品、含酒精饮料及罐装或瓶装饮品禁止带入园区……   主题游乐园、博物馆,是否有权利禁止游客携带食物饮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类似上海迪士尼出台的这样的规则,必须要事先在醒目的位置告知消费者,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履行迪士尼公司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的义务。   但在北京律师许浩看来,“禁止外带食物”的规定本身就是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属于“霸王条款”。他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郝庆丰对此表示认同,他认为上海迪士尼禁止游客携带食物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他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上海迪士尼不是以餐饮为主营的企业,消费者自带食品是理所当然的,有选择权可以想吃什么带什么,上海迪士尼没有权利要求消费者必须在园内购买食物,否则就是让消费者失去了选择权。   不过,郝庆丰也强调,对博物馆与游乐园中规定的“禁止携带食物”应该分别看待。“博物馆出于对展品的保护,在特定场所要求禁止饮食是情有可原的,但室外游乐场所的目的是为了娱乐就不应该有此限制。”郝庆丰说。   翻包检查是否侵犯隐私权   “凭什么强制翻包,游客隐私权如何保障?”在此次上海迪士尼事件中,为检查游客是否携带食物而强制翻包的行为最受质疑与诟病。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早在2018年7月的上海迪士尼游玩攻略中就有博主提出,“在入园时会人工翻包检查是否自带食物”。   尽管这一行为在网络上广受诟病,但基于迪士尼的强势地位,大多游客只能无奈接受。不过在2018年也曾有人因上海迪士尼的禁止携带食物和翻包检查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媒体报道,2018年6月21日,苏州律师王军召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陈述其当年5月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内,入园前被搜包检查、被要求丢弃携带食品以及入园后花费40元购买一根香肠、花费208元购买“两大一小”套餐的事实。   王军召明确地向法院提出了质疑,其中之一就是,要求“确认被告在原告进入‘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时对原告随时携带的背包进行搜查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   “日本迪士尼确实也说明了禁止携带食物,但是并没有对背的包进行翻查,只是过安检的时候在工作人员面前打开包看一眼就可以了。”刘淇(化名)2018年去的日本迪士尼,她发现虽然有明确禁止的要求,但是工作人员并不会很严格。   “没想到上海迪士尼对私人物品的审查如此严格,这样做是不是侵犯了游客的隐私权?”和刘淇一样,很多网友都在质疑“翻包检查”的合法性。   许浩从律师的角度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上海迪士尼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他建议,如果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投诉,情节严重的可以报警。   郝庆丰补充道,除了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外,同样也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上海迪士尼是没有翻查游客携带物品的权利的。如果出于保护公共安全的角度检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些物品通过X光机就可以检查出来,不需要人工翻查游客随身物品。如果上海迪士尼的翻包行为仅仅是为了禁止游客携带食物这一项,我认为是侵害消费者隐私权利的。”他强调,即使是在某一领域占有绝对优势的企业,也应当尊重消费者。   商家逐利无过,但仍需保留社会性   一个热狗45元、一根烤肠30元、一瓶可乐20元,一根火鸡腿80元、一个冰淇淋40元、儿童套餐278元……有网友称,为上海迪士尼之行做预算时,请务必加上每人150元/天左右的餐饮预算。   2017年7月,挖财与腾讯旅游联合发布的《旅游消费新升级》报告显示,上海迪士尼的人均消费高达2000元以上。   园区内高额的餐饮价格让不少消费者质疑,上海迪士尼禁止游客携带食物的目的并不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而是为了增加游客在园区内的消费。   对此,郝庆丰认为,如果上海迪士尼禁止游客携带食物的目的单纯是为了盈利的话,就属于利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相当于强买强卖、强迫消费者消费。   对于上海迪士尼限制竞争的行为,除了自身反省外,郝庆丰还建议由主管部门担起监管的职责,“在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要由主管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平衡管理、处罚”。郝庆丰说,要通过竞争和严格的依法办事才能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商家利益的平衡。  “企业有自主经营权无可厚非,但也是有边界的。”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指出,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不能建立在剥夺消费者权利,限制公众利益的基础上来进行。以上海迪士尼来说,消费者反映园区内的食品价格过高,这种过高就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权,但入园时又会强制检查,禁止自带食品饮料,这意味着,如果你要去,就必须要被迫接受这些高价格的商品。   刘俊海与陈剑持有相同的观点,“商家追逐利益并无过错,但也应考虑其社会性”。他认为,企业具有盈利性,企业需要回馈投资者、提升股东投资价值。但企业同样具有社会性,要善待消费者、劳动者、环境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做受人尊重的、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治本之策还是上海迪士尼本身反躬自省找原因。第一,扩大出售食品的种类和范围,扩大消费者的选择空间。第二,价格要公道。希望上海迪士尼能学会换位思考,树立消费者友好型企业的形象,赢得更多消费者信任。”刘俊海建议。 责任编辑:赵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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