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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担己任 勠力前行-2022年中国公司法实务论坛综述

发布日期:2025/3/8 阅读量:2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同月,全国人大网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予以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继2005年《公司法》全面修订后的首次大修,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打造更具活力的中国市场具有重大法治意义。

“春江水暖鸭先知”,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在护航公司企业健康发展中具有实践优势和专业优势,特别是在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尤其需要基层一线的法治工作者、实践者发声,共同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去年9月,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委”)组建完成。为引导广大律师服务大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全国公司法律师中掀起学习公司法修订内容、为公司法修订建言献策的热潮,经全国律协批准,公司委定于2022年年底召开中国公司法实务论坛。



积极筹备 热情参与

为了给论坛注入充实的内容,全面展示公司法律师对公司法修订的研究成果,公司委于11月13日召开了《公司法》修订内部专题研讨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订专班成员沈朝晖副教授、法工委公司法修订专题研讨会参与律师杜明竹、赵继明对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作了讲授和说明。同时,公司委结合《公司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和疑难问题,面向全体委员征集论文和案例,公司委委员踊跃响应,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上交论文42篇、案例105篇。丰富的论文和案例为确定论坛研讨主题和遴选报告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扩大新一届专委会首次全国性论坛的影响力,向更广泛的律师队伍传播公司法修订的知识和信息,论坛除在北京设主会场外,上海、广东、云南、湖北和浙江等五省(市)律师协会也积极响应,在本地承办分会场。公司委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经主会场与五地分会场联动,论坛会议通过互联网全国直播。



视野前瞻 嘉宾云集

12月18日上午9点,2022年中国公司法实务论坛顺利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聚焦公司法制度变革的理论与实践”。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出席会议的不仅有全国各地律师,还有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的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暨南大学、云南大学及中国法学会、中国社科院等全国各地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

在论坛开幕式中,全国律协才华副会长感谢公司委克服重重困难筹备召开此次论坛,为全国律师提供一场法律思想和法律知识的盛宴。才华副会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总揽全局、高瞻远瞩,围绕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一些列新思想、新论断,做出一系列的新部署、新要求。这对律师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赋予了更艰巨的任务。律师行业要通过对公司法研究和服务实践,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带动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陈甦教授为本次论坛发表了题为“我国公司立法的理论变迁与建构面向”的主旨演讲。在演讲中,陈甦回顾了《公司法》几次较大的修订过程,介绍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发展历程和《公司法》立法、修法的密切联系。他从《公司法》修改的机制动因、定位以及重点问题这三个方面展开阐述了其对于《公司法》修订的看法和建议。主题演讲之后,公司委吴晨主任和陈甦教授做了互动讨论,围绕《公司法》修订的必要性、修订应当回应的实然性问题和民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关系这三个问题进行对话。



思想碰撞 亮点纷呈

2022年中国公司法实务论坛,因思想而升华,影响更深更远。本次论坛将研讨环节分为五个单元,分别是“公司法修订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公司法修订与公司资本制度变革”“公司法修订与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公司法修订与强化董监高责任”“公司法修订与完善公司退出机制”。

五个单元由上海等五省(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承办,每个研讨单元均设有报告人和评议人,报告人从优秀论坛和案例的提供者中遴选产生,评议人由立法机关代表和公司法领域中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与会嘉宾分享各自经验和做法,干货满满。

在“公司法修订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单元中,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曹志龙、全国律协公司委副主任王小涛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朱晓东三位律师分别从构建国有企业董事合规义务、公司法修订背景下国有企业治理等不同角度对公司法修订中涉及国家出资公司制度的调整进行了分析。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李建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郝作成教授和上海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钟可慰处长作为本单元的评议人发表了评议观点。李建伟教授详细阐述了我国规范不同市场主体的三类法律体系,认为对国有公司而言,公司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决定,国资委等部门发布的规章、规范等构成专门调整国有公司的规范体系,需要律师界特别注意和重视。郝作成教授认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是促成本次《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动因之一,在国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体现党组织和企业其他组织的关系,确定其法制地位和领导地位,难点是处理好党组织和企业其他组织的关系。郝教授希望律师基于实务中的经验和判断提出更好的建议。钟可慰处长提出国有企业董事会的合规建设也取决于国企性质的不同类型、不同价值取向,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应当作为“违规追责”和“容错免责”两个方面的连接点和金标准。

论坛第二单元的主题是“公司法修订与公司资本制度变革”,本单元中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郭鹏、镇江市律师协会监事长金文分别做了题为“公司法修订与公司资本制度变革”和“公司法修订背景下授权资本制引入与制度设计思考”的主题报告。郭鹏律师对本次公司法修订中涉及资本制度的几项改革,如授权资本制、股东失权制度、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等进行了评析并提出了修改建议。金文律师重点讨论了授权资本制的优缺点,并对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并存下的中国公司法资本制度的未来进行了展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改专班成员刘斌副教授在评议中认为认缴制是给企业发展带来促进作用的制度红利,在这一轮公司法修订中做了保留并完善;出资不足下的催缴失权比公司法司法解释上的股东除名制度迈出了很大一步,赋予公司很宽泛的自治权。暨南大学副教授苏文卿认为出资加速到期制度应当进一步完善。对完善授权资本制,苏文卿提出了完善具体规定、确定股东会权利、增设股东异议制度、明确瑕疵决议效力等四点建议。

在“公司法修订与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单元中,全国律协公司委副主任王亚军对本次修订草案中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做了全面梳理,认为本次修订强化了董事会中心主义,将监事会成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可选项,体现了立法者在回应公司客观需要的同时进行适当性或者适配性安排的思考。云南省律师协会理事张琳则从公司决议的效力和救济角度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点评,并从救济中小股东利益的需要对草案的规定提出了具体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林一英副处长在评议中表示,本次修订的公司法给公司治理提供了不同的模板,未来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由选择不同的治理结构,满足不同公司的需要。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楼秋然副教授发表的评议意见认为对公司治理结构改革、职工董事等规定应做进一步的探讨,董事会下专门委员会作用的发挥需要相互结合并要求公司投入大量合规成本。

本次论坛的第四个研讨单元主题为“公司法修订与强化董监高责任”,分别由云南省大理州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杜永波、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绪华做主题报告。杜永波律师论证了构建董事合规义务的必要性,并对董事合规义务的裁判标准和违反合规义务的具体表现形式做了分析。郑绪华律师则聚焦于董事任职及去职的法律规制问题,提议建立董事离职变更备案制度和离职合理补偿制度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订专班成员沈朝晖副教授在评议中对董事的无因解任做了总括分析。云南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导李承蔚发表评议意见,呼吁通过立法规制防范高管道德风险。

在最后一个研讨单元中,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任一民和全国律协公司委副主任王全明围绕“公司法修订与完善公司退出机制”做了主题报告。任一民律师在报告中主张公司法修订要和破产法衔接,体现鼓励拯救困境公司的取向,并提出了明确临近破产时的董事信义义务转化与边界、建立董事违反破产前义务的问责制、建立董事高管个人破产激励制度等修法建议。王全明律师从一个部分账册遗失导致无法全面清算的公司法案件为例,对公司清算责任的主体、性质进行了具体分析,并对公司清算责任的形式进行了总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高飞处长在评议中认同公司法中的解散清算要和破产法律制度衔接的观点,并主张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清算义务人的责任,避免一刀切。山西师范大学李志刚教授在评议中对董事违反临近破产时义务或者拖延拯救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了细化的点评,对于账册遗失责任承担提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考虑的问题。



携手合作 成果丰富

论坛闭幕式由湖北省律师协会曹亦农副会长、云南省律师协会连勇副会长作为承办单位代表发言。他们认为论坛是一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人深思、发人深省的思想饕餮盛宴,展现了律师行业为公司法修订献计献策的担当与风采,并向全国律协公司委和兄弟省份律协发出倡议,邀请专家学者到各地分享经验,赋能地方法治经济建设。

2022年中国公司法实务论坛在全国律师界中引发热烈反响,通过直播观看论坛的律师超过2万人次。关注论坛的律师在朋友圈中转发论坛消息,热议论坛引发的公司法话题。全国律协、上海律协、武汉律协、广东律协等律师协会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微信公众号都对论坛的召开和内容作了专文报道,论坛相关文章的阅读量过万。会后公司委将会议论文结集印刷,并将论文集作为资料送全国律协秘书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

潮头登高再击桨,无边胜景在前头。2022年中国公司法实务论坛虽已胜利闭幕,但如公司委吴晨主任在论坛总结中所说,论坛的闭幕代表着下一步工作的开始,公司法修订二审稿在近期已向全社会公布,专委会将依靠全国公司法专业律师,勇担己任、戮力前行,积极组织对公司法修订稿的学习工作,安排专业律师围绕公司法修订编撰业务指引和实务注释,全面提升律师行业公司法业务水平,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作出贡献。


注:本文刊载于《中国律师》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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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宸 章

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并以独特的视角、多元化的经验、分享与合作的态度以及维护客户权益的决心,为商事争议提供解决之道。


作者简介

吴晨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 主任   民商法学博士 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北京市民商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

执业领域  吴晨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商事争议解决、商事合规和涉外及港澳台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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