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国家立法动态】“十三五”期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持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更…

发布日期:2024/9/21 阅读量:4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发布时间:2020-10-21 03:40 星期三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聚焦“十三五”成就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十三五”期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五年来,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大改革发展任务,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报告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整改问题。 五年来,就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教育、环保、脱贫等领域,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感。 五年来,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监督实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30部法律和有关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其间,不仅把成熟的经验做法固定化,还创新引入第三方评估、暗访等方式方法,使得监督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 …… “十三五”期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助力三大攻坚战、司法民生领域热点问题、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等重点,关注老百姓牵肠挂肚的急事难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多种举措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能否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党的十九大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全国人大常委会继2017年8月就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后,又在2019年2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进行审议。3年内两次专门就脱贫攻坚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人大力量。 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展开专题调研。过去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持续着力的重点。‘十三五’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李秀香说。 不断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保证法律严格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不断推动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2018年5月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指出,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此后,“法律巡视”利剑接连出鞘,以随机暗访等方式动真碰硬,直指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改革攻坚任务。 工作方式上,执法检查工作方式方法有着多项创新。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借用“外脑”推动人大监督提质增效。此后,这一方式方法被多次应用,成为提升人大监督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除此之外,执法检查组还通过不打招呼进行随机抽查等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覆盖范围上,执法检查的选题聚焦国家重大改革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为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对于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执法检查……五年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30部法律和有关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加强执法检查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采用多种形式提升执法检查实效,跟踪问责,一抓到底,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更好回应群众关切。”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说。 在监督工作中实现多个“首次”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工作,在做好经常性法定监督的同时,突出了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司法民生领域热点问题等重点。 2017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本届全国人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此后,常委会听取法规备案审查工作被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固定下来。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从这次之后,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报告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一项制度性监督工作。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2018年10月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这是自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以来,首次对“两高”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2020年8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国家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 “过去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职责,围绕重大改革发展任务推进监督工作,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取得积极成效。值得注意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实现了多个‘首次’,并将相关举措作为制度性安排固定下来,进一步健全了监督制度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二级研究员马一德说。 责任编辑:刘一鸣 来源:2020.10.21  中国法律信息网


湖南著名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falvfatiao)提供邵阳市刑事刑法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