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住“祸从天降”?人民网采访安翔律师做法律解读
高空抛物、坠物
2000年
重庆烟灰缸砸人案,被称为“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扔烟灰缸的人一直没找到,人民法院判决事发地楼上的22个住户共赔付17.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受害人郝跃三次提请强制执行,19年过去了,他只拿到9万余元赔偿金。
2016年10月4日
安徽芜湖人卜英贵被高空坠落的红砖砸中身亡。扔红砖的人也没找到,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81户被告共计134名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019年7月2日
贵阳女子袁某某被高空扔下的灭火器砸中身亡,“肇事者”竟是一名10岁男童。
2019年11月8日
深圳福田一名3岁女童在空中花园平台玩耍时,被7楼坠落的矿泉水瓶砸伤;
2019年11月13日
浙江东阳一名3岁男童在小区里被高空坠落的金属三角阀砸破头部,生命垂危;
2019年11月15日
四川成都周某在与男友争执过程中,拿起菜刀从10楼扔出,砸到10米外的公交车站顶棚,随后弹到地面;
2019年11月17日
湖南岳阳一女子被建筑物跳夹板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11月19日
海南海口一名12岁学生被幼儿园2楼掉落的花盆砸伤,头部缝了8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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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开始实施。其中的第 87 条明确规定: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最高法出手定下严规,但法律法规也重在事后追责和惩治,如何精准地找到“肇事者”才是破局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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