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DRESS邵阳知名律师网
-
EMAILtieqiaolawyer@163.com
-
CALL US
-
WEIXIN18907390038
2014年5月12日,王XX从与李XX处购买所有的一处两居室楼房,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合同签订后王XX支付了大部房款,在要求李XX过户时发现该房屋已被抵押,王XX拒绝付款李XX将王XX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损失5.8万元。
法庭上,本律师不同意李XX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了反诉,以李XX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人所卖房屋已被抵押而未事先告知为由,要求房屋所有人赔偿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4万余元,并要求返还已付房款。
庭审中,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已办理登记的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而李XX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明知所买卖的房屋已被抵押,故承担了在合同中被确认无效的相应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李XX返还房款,并承担了相应利息损失。
此案宣判后,二方均未上诉。
湖南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热点: 邵阳律师 邵阳律师事务所 邵阳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位 邵阳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 邵阳律师协会 邵阳律师在线咨询 邵阳律师事务所电话 邵阳律师免费咨询 邵阳律师网 邵阳律师排名前十 湘律知识网 邵阳律师事务所 邵阳最厉害刑事辩护律师 邵阳最有名离婚律师 邵阳顶级交通事故律师
“ 山羊智能 ”十年专注助力律师线上营销、办公质量和效率,一心服务律师竟然常忘记毛遂自荐!
认识“ 山羊智能 ”才发现低成本网上营销、高质量、高效率办案的秘密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