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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房过户陷僵局,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日期:2024/11/10 阅读量:96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近年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中多数案件都是因为买卖双方不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想过户时,不是联系不到出卖人,就是出卖人出于种种原因无法配合过户。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棚改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帮助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心结、化解了矛盾。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雒某某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与张某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签订后,雒某某向张某某交付1万元定金,向房屋中介公司交付1550元中介费。房屋购买后,雒某某始终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实际履行。雒某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并要求张某某双倍返还定金,房屋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
       棚改房过户陷僵局,法官调解化纠纷

  原来,张某某出售的房屋系其母亲张某于2014年从拱某处购买的棚改房,张某与拱某所签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拱某签名由案外人刘某代签。本案中,刘某的代签行为,张某某的买房行为均无授权。雒某某与张某某签订合同后,张某某联系到拱某协商办理房屋过户事宜,因拱某人在国外,一直未能回国配合办理过户事宜。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在理清基本案情后,逐一从法律角度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解除雒某某与张某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张某某退还雒某某房屋买卖定金1万元,房屋中介公司返还雒某某中介费550元。

     法官提醒:

     买卖房屋是几乎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且房屋买卖一般涉及金额较大,一旦发生纠纷就会带来很大困扰。因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特别是购买棚改房时,一定要详细考察房屋取得相关手续,尽可能避免房屋无法过户情况。同时,中介公司承担起责任,严格审查房屋的权属情况,核实合同签订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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