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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如何做到不吃亏呢?

发布日期:2024/6/15 阅读量:284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征地拆迁如何做到不吃亏呢?

返回列表来源:信之源 发布日期 2022-10-19 15:44:00 浏览:14

征地拆迁过程中有很多陷阱,对于不了解法律的被拆迁人来说,想要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做到不吃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下面资深北京拆迁律师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在征地拆迁时做到不吃亏或者少吃亏。

征地拆迁

想要在征地拆迁时做到不吃亏,以下几点就必须要了解:

第一,征收主体

被拆迁人需要知道征收主体是谁?我国只有国家机关才有征收土地的权利,国家机关才是征地拆迁的主体。法律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从发布征收决定、征收土地预公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集公众意见等一系列的征地法定程序工作,都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的。诸如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等都无权进行房屋征收。此外,提醒大家的是,不要把征收主体和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搞混了。

法律规定,征收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来确定的,依法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机构。但房屋征收工作不是一个小工程,涉及人力物力非常大。为此,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来承担繁琐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而且法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必须是非营利性单位。

第二,征收目的

被征收人要清楚征收的目的。在征地拆迁中,通常情况下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实施的征收行为。但实践中,有很多人打着公益性征收的名义实施非公益拆迁行为。

在法律上,征地拆迁并没有明确对公益性与非公益性两者的区分。但现实中,政府征地也不一定都是合法合理的,在一定程度上为了防止政府公权力的滥用,避免政府随意征地的行为,出于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才更能使被征收人信服,也能证明征收行为是合法的。当然了,无论什么用途的征地行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都必须公平公正,不能因为政府征地用途的不同,就给予被征收人有失公平的差别对待。

第三,征地公告

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还需要知道征地公告张贴了吗?征收方下发征收土地公告是征地拆迁法定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征地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征地的位置、面积、征地时间、征地补偿以及安置标准等等,并且法律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公告,由土地被征收地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征地公告中的征地补偿内容是对于被征收人最重要的信息,被征收人看到公告后对补偿不满意,可以及时提出异议。

北京拆迁律师提醒您: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了解补偿方案的问题,及时关注补偿安置方案出了吗?《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征地拆迁程序中,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同样需要公布。方案中需要具体明确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并且需要征求意见以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同时,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支付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以上就是征地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点,只要了解了以上几点,被拆迁人就能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做到不吃亏少吃亏。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欢迎咨询信之源北京律师事务所,我所提供免费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了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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