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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未达成补偿协议委托人房屋被强拆,冠领律师助力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发布日期:2024/3/14 阅读量:37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拆迁补偿谈不拢,征收部门便擅自打款强拆房屋,拆迁户们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来看冠领律师代理的一起确认征收部门强拆房屋违法案。

【胜诉故事】未达成补偿协议委托人房屋被强拆,冠领律师助力确认强拆行为违法-1

  周大强居住在青海海东的一个村里,由于当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他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20年3月,区政府批转《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发布征收公告。紧接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作为征收部门与周大强就拆迁补偿一事进行协商。

  前前后后所有补偿费用加起来共计47万,周大强觉得着实低了些。征收部门表示这事没有商量的余地,周大强也不愿就此妥协,双方未达成一致征收补偿协议。征收部门向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致函,要求责令周大强交出土地。

  2021年6月,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决定以货币方式对周大强作出补偿,补偿合计47万,已经存于指定银行账户,要求周大强自行拆除房屋及其他构筑物,交出土地。看周大强没有动静,征收部门于2021年8月强拆了他的房屋及附属物。

  从收到决定书到房屋被强拆,周大强非常气愤,征收部门说是协商,却没有丝毫商量的态度。平民百姓就这么好欺负的吗,一不答应就直接强拆?周大强不信就没有办法治一治征收部门这种气势。他听说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征迁领域已有多年办案经验,便电话联系到律所咨询对策。

  冠领律所初步分析周大强面临的情况,有针对性地为他推荐了办理过多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姚宇律师。经与周大强沟通,冠领律师赶赴房屋所在地考察取证。

  经调查,冠领律师认定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具体实施了强拆行为,便向法院起诉了两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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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过程中,征收部门辩称,作为征收实施单位,案涉征收土地已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获得土地征收报批,且将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告。而且,答辩方依法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并对周大强提出的复核评估申请等按程序进行了复核,充分保障了周大强的合法权益。另外,周大强房屋被拆除时,答辩人也做到了审慎和注意义务。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征收部门拆除周大强房屋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所以,征收部门不具有拆除周大强房屋的职权。

  其次,征收部门拆除周大强房屋的程序不合法。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征收部门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尚在诉讼救济期限内。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于2021年8月拆除周大强房屋的行为违法。借此案提醒大家,如遇征拆纠纷,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除代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郝丽媛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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