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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益设施建设征收耕地,补偿比商业开发低吗?

发布日期:2024/2/20 阅读量:42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最近,我们接待了这样一起咨询:自己所承包的永久基本农田因修建水库大坝的项目而被征收,村里面说了,这是为了公益事业建设的需要征地,不是商业开发,补偿本来给的就低。这种说辞,能占得住脚吗?在这里我要十分肯定地告诉大家,这种说法本身就没道理。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商业开发征地”。修水库大坝也好,修路修高铁也罢,是征地后具体建设项目的不同,并不会影响到被征地农民依法应当获得的补偿安置利益。尤其是对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等的征收,其补偿标准皆由各省对外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是能够简单计算出来的。凡是说因为项目性质特殊而试图减损村民补偿权益的,都是忽悠人,大家可千万别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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