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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担保合同解除对担保人还有影响吗)

发布日期:2023/5/21 阅读量:158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担保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担保合同解除对担保人还有影响吗)

一、担保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2、其他补救措施,具体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3、赔偿损失:(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合同解除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与合同被解除后的法律责任不同。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合同部分,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采取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承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的责任来源2个方面,一,担保合同的另外规定,二,民法总则里的规定。举个例子,担保合同约定主合同解除,担保人任然同意担保的,担保人不能免除担保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首先你签的那个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是贷款合同还是担保合同还是贷款合同 那个合同你有留下一份吗 合同上是否有他们的公章和法人签字 如果是贷款合同 你只是签了字 根本没拿到钱 没效力 还有你是不是给他们提供了你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你可以随时关注一下你的账户动向 留好你缴纳手续费的单据 贷款合同上有他们的公章的话也要留着 留作以后打官司的证据 我估计他们是不会给你打钱了 手续费是要不回来了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都由债务人负担,但在合同的保全中,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撤销权的行使,发生合同及债务人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的效力,在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承担返还财产的义务,有过错的一方还要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担保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如担保人有过错,承担责任比例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担保人有过错,承担责任的比例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二、担保合同解除对担保人还有影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的责任来源2个方面,一,担保合同的另外规定,二,民法总则里的规定。举个例子,担保合同约定主合同解除,担保人任然同意担保的,担保人不能免除担保责任。

1、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2、其他补救措施,具体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3、赔偿损失:(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担保人的责任: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担保合同的目的在于确保主合同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如果因主合同无效,而使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不复存在,那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债权人放弃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后,担保人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即债权人自动放弃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合法有效的。因为担保的设立目的就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在债权人与担保人的担保合同关系中,债权人只享有权利,而不负义务,债权人放弃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债权人放弃权利的一种表现。因此,本案只能由主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可以判决其分期偿还。

只要银行同意,你就用不着管;银行一般不会同意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撤销担保的,如果同意也会让你提供新的担保人。

是想理解或考察以下条款吧?《担保法解释》第十条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举例:甲与乙签订一租赁房屋的合同,双方约定由甲租赁乙的5间房屋储存货物,且不得用于其它目的。租期1年,租金5万元。丙以自己的一辆轿车为甲向乙作了抵押。合同签订后,甲私自将租赁房屋的其中两间用作生产,对房屋破坏较大。乙发现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在这个案例中,合同虽然解除了,但甲因为违约仍然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故丙也要在这个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合同,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而且,担保合同的双方是担保人和出借人,出借人作为债权人有权免除担保人的责任。不管有没有担保人,借款合同都是有效的,

要看是对什么事项进行担保,才能判断担保的效力。例如,公司向银行贷款,你提供担保,则不会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导致担保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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