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刘经营着烟草、茶叶和葡萄酒等小企业,由于需要资金,他曾多次向李借钱。刘借还,双方于2007年11月15日和解时发生纠纷。原因是李取出了刘出具的借据,说明刘向李借款25000元,未归还;刘提出已于2008年7月15日将25000元归还原告,并在原借据的左下角注明。
双方为此争论不休,所以他们向法院提出上诉。精华阅读:借条八大陷阱,借条有些什么陷阱
(1)在输入欠条时故意写错名字,案例:王某与儿子向朋友张【首页】向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据,同意一年内还清欠款及利息。没想到,王父子在签借据时耍了一个花招,故意把张【首页】香写成章宗样。张【首页】翔当时并没有注意。在还款期结束时,张【首页】向发现两人索要贷款,但他们拒绝归还,理由是借据的名称不是张【首页】向。无奈之下,张【首页】向将王父子告上法庭。虽然法院支持张的主..点击阅读
在法庭上,当李出示原借据进行质证时,借据长18厘米,宽14厘米,有几条明显的折痕。左下角是有缺陷的,有缺陷的区域约占借方票据的四分之一。缺陷部分呈梯形,高8厘米,上侧长8厘米,下侧长4.5厘米。瑕疵的边缘被侵蚀,除此处系某甲,2007年7日字样外,李对该借据的瑕疵解释如下:因刘拒绝还款,将该借据折叠起来,放在后兜或后兜里长时间催促被告,致使该借据被汗水浸湿而损坏。
判断
经审理,法院认为,李对欠条瑕疵的解释是,欠条被汗水浸湿,因其折叠后长期放在后兜或口袋中督促被告而被损坏。
根据生活常识,欠条叠好后,放入衣服(或裤子)袋中,汗水只能慢慢渗透。这样,第一层欠条就达到了侵蚀的程度,汗水必须渗透到第二层甚至第三层欠条中。然而,除了有缺陷的部分,这种情况下的借据基本上是完整的。李对欠条缺陷原因的解释不合理、不可信,令人难以置信。李是该借据的持有人,该借据保管不善,导致该借据存在瑕疵。现在他不能为欠条的缺陷辩护,而应该承担不利的后果。推荐阅读:要债住债务人家里,要债的时候将债务人打伤违法吗
因此,本院依法认定刘返还李2.5万元的事实。判决宣布后,双方都没有上诉。
评论
本案的特点是被告提出已将25,000元人民币返还给原告,这一点在借据的左下角由原告注明。然而,被告无法提供付款证据,并且借据的左下角有缺陷。如果法官不运用日常生活经验的规则,他就不能判断被告陈述的真实性。
西方自由评价体系中所谓日常生活经验的传统表述是经验法则。它是指法官在日常生活中认识和理解的客观事物的必然联系或一般规律,这是公认的或不言而喻的。推荐阅读:借条是债权人写还是债务人条人写,债务人挟持债权人索取借条法院怎么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4条规定:法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证据,按照法律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独立判断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和证明力,公开判断理由和结果。这是我国首次运用经验法则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来判断证据的价值和确定案件的事实。
在审判中,日常生活经验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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