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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离婚律师: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是指哪些?

发布日期:2023/7/2 阅读量:149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是指哪些?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包括(目前仅限于北京地区):1)没有给付内容的公证书;2)没有给付内容的执行证书;3)未载明一般保证人补充清偿责任数额的执行证书;4)载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给付义务的执行证书。

      依据:《北京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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