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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提醒您:你的这些财产可能被执行

发布日期:2023/12/1 阅读量:18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最近,曾经轰动一时的“教科书级耍赖”案当事人黄某又一次登上了热搜——判决结果公布近3年后,她向法院主动执行了赔偿款500元,目前还有约74万元赔偿款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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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相比74万元的赔偿款相差过大,难怪网友会吐槽:

“500元,真是讽刺!”

也有网友提出疑问:

“难道不可以卖她的财产来付赔偿款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先了解,哪些财产可以被执行——

执行财产,是指当被申请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被执行人应当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益,都可以被法院执行。除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明确禁止的财产之外,所有财产都可以被视为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由人民法院扣押、查封、冻结。

具体财产如银行的存款、现金、车辆、土地使用权、房屋、收入报酬、养老金、离退休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有价证券(国库券、股票、债券、投资权益、基金、金融理财产品)、 已经公开发表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权部分、应收账款、金银首饰、古玩字画、收藏品、高档名酒、香烟、雪茄、高级游戏账号及游戏装备、手机靓号、名贵宠物等等一切可以变卖的有价财产及财产性权益都可以作为被执行人可被执行的项目,进而被采取相应的方式予以执行,用以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债权。

另外,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出租、出借或者由第三人实际支配占有,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设置了抵押、质押,又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是与他人共有的,甚至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与第三人发生了权属纠纷等各种情况,都不影响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关的财产线索及信息情况。相反,这样做更加有利于人民法院清晰掌握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情况,区别对待不同财产的属性和特征,将更多财产纳入到可执行财产的范围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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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们要清楚的是,对被申请执行人强制执行其财产并不是要赶尽杀绝,只是因其没有主动按期足额地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出手强制干涉以保证其尽快还清欠款,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会非常人性化地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相关财产。

对于相关保留财产,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

第三条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回归到本文开头的案件中来,据知,自交通肇事赔偿判决下达后,黄某需要赔偿受害者共计85万余元,但直到2017年案件在网上引发巨大声讨,黄某都不曾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2017年12月唐山中院发布了案件执行进展消息,经调查未发现黄某名下有房产、车辆或存款等可执行财产,且黄某未按要求申报财产。之后经过进一步调查,黄某与其女共同生活,其女名下的房产是由母女二人共同出资首付并共同办理贷款手续的,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某出资,遂依法查封该房屋。经过法官工作与舆论的双重压力,黄某先后向赵先生支付13万余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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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能够成功执行到位,全靠唐山中院执行法官工作认真负责,以及受害者家属赵先生的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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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信凯律师在此提醒广大维权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也不能在家坐等,将工作完全抛给法官去操心。相反,案件能否执行的及时、到位,与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财产信息息息相关。身为申请人,我们要积极主动提供线索,与法官好好配合,共同推动案款执行到位。
 

信凯简介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中国硅谷”——中关村,拥有超过两千余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及智能化办公系统。信凯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承“专业、诚信、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客户至上、信誉第一”的服务理念,勤勉敬业,连续多年被司法局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经过十余年的沉淀与积累,信凯律师事务所逐步建立起“非诉、商事诉讼、房地产、婚姻家事、合同、 知识产权、刑事、股权架构、股权激励、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影视传媒、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侵权/劳动/交通/行政”等专业委员会,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正在相关领域精耕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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