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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激励保障措施,保护、关爱、保护医务人员

发布日期:2024/8/17 阅读量:6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广大人民坚守一线“保健康、防大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记者3日从省卫健委获悉,我省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改善劳动条件、加强人员配备、做好健康监测、加强医院感染培训、落实保险保障、加强人文关怀、创建营造职业环境,实行职称。新阶段将从倾斜、落实薪酬福利、强化正向激励等十个方面来激励和保护医务人员。
  根据通知,我省将及时向医务人员发放临时工作补贴。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时一次性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内部分配重点向风险高、任务重、压力大、加班多的岗位倾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重点人群排查、分级分类卫生服务、上门监测、跟踪管理、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强制性任务,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科学测算费用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协商。绩效增长的绩效不计入确定绩效工资总额的基数。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的现任住院医师、专科医师、退役医务人员等相关待遇将在这家医院与在职职工同等待遇。组织实施2022年度考核时,对参加一线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考核中成绩优秀的比例可继续单独考核,不超过医务人员参加人员总数的30%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不占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审和岗位招聘的重要内容。表现突出的,优先申报职称、参加考核、录用。
  通知还要求加强职业防护设施建设和装备。通过合理安排轮班,充分发挥转科生、实习生、退休员工的作用,减少员工承担的非医疗任务,形成轮换作息梯队。加强医院感染防护,密切关注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感染情况。按照规定,医务人员相关待遇将实行工伤认定,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为医务人员购买专属疫情保险。建立健全救助慰问机制,密切关注医务人员思潮动向。积极发现、挖掘、推荐医务人员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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