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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案 李楠律师和陈龙涛实习律师代理胜诉追...

发布日期:2024/10/12 阅读量:1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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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0年4月,原告李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某实用新型专利,2020年11月专利获得授权并且至今有效。2021年7月,李某发现被告某公司生产的新型分块机,侵犯了其专利,并通过抖音、快手、微信网络平台进行销售。于是找到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指派李楠律师和陈龙涛实习律师作为代理人进行诉讼。

办案难点:

专利侵权诉讼案通常比较复杂,李楠律师和陈龙涛实习律师接手工作之后,迅速对案件进行梳理,并做了以下工作:

一,为证明被告公司生产涉案产品,并通过抖音、快手以及微信以实名认证的方式许诺销售和销售涉案产品,李楠律师同被告在公证员的见证下购买并收到了涉案产品。随后再公证员的见证下,对产品进行拆解,并对涉案产品的整体和拆解之后的各部分结构进行了公证。

二,为证明被告公司涉案产品的销售范围及数量,李楠律师同被告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对被告公司的官网进行浏览并保留相关视频进行了证据保全。

除此之外,李楠律师还收集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评价报告、销售发票、被告公司官网备案信息等一系列证据,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开庭审理:

本案于2021年10月25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庭审阶段,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对涉案产品进行了对比,李楠律师和陈龙涛实习律师发表对比意见,认为:拆开后总体是一个新型分块机,没有其他信息,属于三无产品。主张保护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7,经比对,涉案产品侵害了原告的专利权,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7构成相同。

经过法院和原被告对涉案产品的对比,法院最终确认,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2、4、5、7的保护范围,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3、6的保护范围,基本同意了李楠律师和陈龙涛实习律师的对比意见。

判决结果:

判决书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李某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7万元。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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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律师,擅长领域以刑事为主,同时具备丰富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处理经验,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资深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李楠律师近年来代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撤销案件、提起批捕后,不予批捕、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起诉阶段不起诉、审判阶段缓刑及二审改判的裁判结果,通过和侦查机关承办人、检察机关主审检察官、法院主审法官的沟通,阅卷,把握、梳理侦查思路、检察思路、裁判思路,制定更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思路,通过和当事人的会见、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开庭前的庭前辅导,安抚当事人紧张恐惧的焦虑心理,更大程度顺应裁判和辩护思路,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代理了多起复杂民事案件,涉及领域包含房产、婚姻、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等。执业几年来,李楠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众多委托人的认可。


湖南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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