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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拆迁案例:圣运律师助力 确认行政不作为违法

发布日期:2024/9/24 阅读量:4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案情简介]
        张女士是湖北省仙桃市某社区的居民,2010年社区居委会与某建筑公司达成进行“城中村”改造协议,协议中约定由社区的居委会负责土地上建筑物的清场,然而协议签署不到两年,张女士的房屋竟被非法拆除。随后,15年8月15日,张女士向仙桃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查处居委会非法出让土地的行为,然而并没有得到回复。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女士来到了圣运律师事务所,委托了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律师唐琦帮她出谋划策。
 
[律师助力]
       王有银主任和唐琦律师指明,社区居委会与该建筑公司所达成的协议对张女士的合法财产进行了处分,侵犯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张女士向仙桃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查处居委会行为违法时,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却不仅不告知张女士是否受理,也不告知查处结果,这已经构成了行政不作为。
       被申请人仙桃市国土资源局答复称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以及张女士提交的证据缺乏证明力,主张快递单签收栏的签名不明确,自己没有收到张女士所提交的查处申请书,所以未进行回复。
       复议机关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最终采纳了二位圣运律师的意见,张女士申请复议时,其没有收到仙桃市国土资源局有关查处申请的处理结果。复议期间,在16年2月19日,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作出了答复意见,但是超出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方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查处期限上限90日期限。因 此其超期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张女士的主张得到了支持。
       二位圣运律师通过向上一级机关进行行政复议,对仙桃市国土资源局的不作为行为进行了查处。帮助张女士维护了合法权益,保护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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