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武汉李某某涉嫌聚众斗殴,成功为校长辩护,被判缓刑

发布日期:2024/8/11 阅读量:10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武汉李某某因涉嫌群殴罪成功为主犯辩护,被判处缓刑
1、案件基本事实
2015年7月15日,武汉某建筑公司员工押运一栋大楼向武汉地铁六号线土建工程x标段运送材料时,项目部搅拌站正在运送材料并准备进场时,被告人李某某为了让公司与其配合,指使被告人小xx锁上搅拌站的门,并打电话给被告人宋某某找几人。被告人宋某某将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带到搅拌站。上午11时许,A、B、C到搅拌站外的小屋索取钥匙时,遭到被告人李某等人殴打。被告人李某某用瓷碗砸碎窗户上的玻璃,并诬告对方打碎玻璃寻衅滋事。他再次打电话给被告,告诉他有人在搅拌站闹事。随后,公安局民警和xx建材有限公司经理宋某赶到现场。等待救护车时,被告人何某赶到,与被告人李某、肖某某、宋某某等人对甲、乙、丙进行殴打。
2、武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辩护
(1)事后事件发生后,李某某认罪,态度良好。
(2)被告人李某某确实有悔罪表现。
(三)被告人李某某无犯罪记录,系初犯。
(四)本案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偶然犯罪,建议量刑时予以考虑。
综上,鉴于本案被告人李某某既没有打架斗殴故意,也没有打架斗殴犯罪行为,其行为不应构成打架斗殴罪。而且,打架斗殴的受害人也有过错。案发后,被告人李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他是初犯,也是偶犯。他作案后也主动投案,并到案后如实说明事实。任何悔改的意图都应构成投降。因此,我们恳请法院在定罪量刑时,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使他尽快回归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
三、判决结果
武汉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六年几个月。
四、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292条的规定,聚众持械斗殴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出动取证,尽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件结束后,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赞扬和感谢!


湖南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