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我跟着去打架,别人被认定为涉黑,那我会认定涉黑吗?

发布日期:2024/4/22 阅读量:28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转化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中,对于打架斗殴、聚众打砸抢等违法行为毫无疑问属于重点侦查对象,而且被认定“涉黑”的可能性比较大。若是为了兄弟义气参与打架,其中有人被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涉黑”,那么参与的人是否都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的介绍一下。
 
扫黑除恶素材图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主要在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而黑社会性质组织最关键的特征就是组织性。所谓“组织”就意味着有一定数量的成员,有一定的层级分工,还有相应的纪律制度。
 
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具有一定规模,人数较多,组织成员一般在10人以上,其中既包括已有充分证据证明但尚未归案的组织成员,也包括虽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但因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因其他法定情形而未被起诉,或者根据具体情节不作为犯罪处理的组织成员。
 
黑社会性质组织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即组织者、领导者与积极参与者、其他参加者,其中直接听命于组织者、领导者,并多次指挥或积极参与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长时间在犯罪组织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该组织的骨干成员,属于积极参加者的一部分。
 

我跟着去打架,别人被认定为涉黑,那我会认定涉黑吗?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此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可见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来说构成犯罪的是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
 
若跟着别人去打架,他人又被认定涉黑,那么判断自己是否涉黑主要依据就是在违法犯罪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或者在组织中的地位,具体而言就是行为当时的主观认知和行为后果。既然是跟着别人一起参与,那么肯定不是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重在判断是否属于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
 
根据《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者”是指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多次积极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积极参与较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且作用突出,以及其他在组织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如具体主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的犯罪分子;“其他参加者”是指除组织者、领导者和积极参加者之外,其他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的犯罪分子。
 
另外,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后仅参与少量情节轻微的违法活动的,也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对于“主观认知”问题是说参与打架等行为时是否明知自己参与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法律规定,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时,并不要求其主观上认为自己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只要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组织具有一定规模,且是以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即可认定。
 
因此,若仅仅只是出于哥们儿义气,为帮助朋友而参与涉黑打架斗殴,而不知道所参与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属于“因临时被纠集、雇佣或者受蒙蔽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提供帮助、支持、服务的人员”,可依法认定其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也就不会被认定为涉黑,但是如果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则依法应承担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刑事责任。
 
相反,若参与打架时明知是所在一方为经常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仍然参与,而且发挥积极作用、造成一定危害后果,则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相应具体犯罪数罪并罚,但如果情节轻微的话,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古语有“为兄弟两肋插刀”来形容朋友之间的情谊深厚,但是我们处于法治社会,帮助朋友的方式首先应当是合法的,否则不仅无法帮助朋友,还会使自己身陷囹圄。打架斗殴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而且暴力手段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在生活中遇到“约架”情况时,一定要劝诫朋友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或者发现涉黑时立即向有关机关举报。


湖南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