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

周旭亮律师代理某公司拆迁案胜诉云南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3/8 阅读量:283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案情概要】

  云南省昆明市高上高食品有限公司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知区政府于2013年2月21日作出的“西山区前卫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第18号片区(二期)”《征地公告》,是对其厂房和土地征收的依据。但是高上高食品有限公司认为该《征地公告》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区政府的《征地公告》。一审法院认为其不符合起诉条件,直接不加说明即做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高上高食品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特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请求立案受理。在二审程序中,充分阐述了上诉的法律意见,严密、富有逻辑、一一对应地推翻一审判决的错误之处。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区政府的《征地公告》行为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范围,撤销一审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应于受理。

  【办案风采】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接受高上高委托后,深入研究基本案情,同时分析一审判决的理由和依据,制定了周全的代理策略。针对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一一提出反对的法律意见,上诉状中载明了该《征地公告》符合所有起诉的法定条件,用以说明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错误。极具针对性的代理策略,对法条的深入理解是该案获得二审胜诉裁定的重要因素。

  【案件意义】

  起诉权是一种法律赋予公民的,向法院声明诉的利益区解决纠纷,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但是法院是否立案受理是直接决定案件能否进入到审判程序,获得司法裁决的敲门砖。在司法实务中,法院对起诉要件进行审查,以此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来裁定是否立案受理。而在法院实务操作中,由于对起诉条件的理解差异、避免审判的复杂工作,一般会以不予受理为由把起诉拒之门外。该案就是法院没有明确合理事由不予受理的表现,无疑侵犯了当事人纠纷得以司法解决的权利,也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挑战。该案在北京冠领律所律师的代理下,获得二审法院的全面支持。在二审裁定指令立案受理的影响下,成功启动了审理程序,为当事人后续的维权铺好了前进的道路,同时也充分发挥了对一审法院立案受理的监督、督促功能。




湖南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 (http://www.mylsfw.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