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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未成年人的,一般构成哪些犯罪?

发布日期:2024/2/28 阅读量:43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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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发生多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发社会的重大关注。我们要明确的是,性侵未成年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那么一般构成哪些犯罪呢?
 
性侵未成年人素材图
 

性侵未成年人的,一般构成哪些犯罪?

 
一、【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认定强奸幼女时,应注意三个方面:
 
其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其二,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其三,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以下几种行为,同样构成强奸罪:
 
(1)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
 
(2)对幼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
 
(3)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二、【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猥亵儿童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三、【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结:
 
总的来说,性侵未成年人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犯罪,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应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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