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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一

发布日期:2023/9/20 阅读量:36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周某某强奸案。

      被告人周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2002年10月9日生人)于2015年3月份通过微信聊天相识,当时杨某某说自己16岁,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去沈阳住店登记时知道杨某某13岁,还是幼女,但仍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后周某某与杨某某同居,并多次发生性关系,双方父母均知情,但未予制止。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明知被害人杨某某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本案带给我们的启示是,针对未成年的保护,特别是未成年幼女的保护还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使人们了解只要明知是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幼女是否同意,是否采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即便是你情我愿、父母知情,依然触犯了刑法,同样构成强奸犯罪,也会受到刑罚处罚,从而避免因不知法而导致的犯罪或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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