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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巨额财产分割引发纠纷 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发布日期:2023/10/12 阅读量:323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丁某等与陈某甲、孔某某共有物分割纠纷执行案2015年9月25日,陈某打工过程中意外身亡,用工方一次性向其父母陈某甲、孔某某、妻子丁某、子女陈某乙、陈某丙等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1万元,除用于安葬费用、偿还部分债务外,尚余826000元由陈某甲、孔某某存放于他人处。

      后丁某及子女与陈某甲、孔某某就赔偿款分配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后遂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陈某甲、孔某某给付原告丁某及子女赔偿款共计491996.96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甲、孔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丁某及子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孔某某不仅不主动履行义务,亦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其到庭其拒不到庭,躲避、抗拒法院执行。

      同时将在审判阶段早已取得的共有财产80余万元进行转移,致使案件执行陷入了困境。

      在我院开展“雪豹”行动中,被执行人孔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本院果断的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孔某某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从亲情、法律角度出发,多次给被执行人孔某某释法析理,解开孔某某的思想疙瘩,逐渐认识到自身错误,也迫于法律的威慑力,最终于丁某等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孔某某支付申请执行人丁某现金30万元终结本案执行。

      典型意义本案为涉民生案件,申请人丁某一人抚养两个子女,因无经济来源致生活困难,法院做到快立快执快结,切实使胜诉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本案在审判阶段没有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财产被转移,给案件执行造成极大困难。

      执行中被执行人公然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对抗法律和社会诚信,法院依法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果断采取司法拘留,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最终促使主动履行义务。

      本案快立快执,严惩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同时通过和解执结本案,对破解执行难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法院的生效判决一定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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