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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案例三 公开公正 严惩贪官污吏

发布日期:2023/9/30 阅读量:36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杨某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案情简介】2010年底,陕西某某科技评价有限公司(简称某某公司)向陕西省安监局申请国家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

      法定代表人常某安于2011年5月经朋友介绍,找到时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的被告人杨某某,请求杨某某给予关照,并在杨某某办公室送给杨达才5万元。

      杨某某安排负责资质审核工作的人员尽快出具审核报告,上报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于2011年10月批准某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

      为表示感谢并继续得到其关照,常某安送给杨某某20万元。

      案发后,查明杨某某及其妻高某某、子杨某洲、儿媳侯某某名下银行存款共计1177.685958万元,其中300万元系高某云代亲戚理财资金,其余877.685958万元为杨某某家庭实有存款,杨某某家庭历年支出238.6592万元。

      以上实有存款和历年支出共计1116.345158万元,其中611.843867万元能够说明来源,其余504.501291万元无法说明来源。

      法院审理后以杨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入选理由】常在河边走,岂能不湿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杨某某身为省安监局局长,不但不能洁身自好,依法廉洁履职,也未能警钟常鸣,做好人生“安监”工作,终致贪赃枉法,锒铛入狱。

      作为2013年9月“审判季”的重要案件,本案社会关注度极高,杨某某因被媒体戏称为“表哥”而成为网络热点人物,并引发网民对官员薪金的热议。

      为了公正、公开审理案件,合议庭精心组织开庭,邀请二十多家媒体参与庭审报道,中央电视台、新华网对审理实况现场同时发布审理信息,滚动播出。

      宣判后又继续采取妥善举措,研判应对舆情发展,收到良好效果,得到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省委及省法院领导的一致认可。

      正所谓:“贪赃枉法谋私利,‘表哥’一笑天下知,身陷囹圄终成辱,警醒多少迷途人。

      ”【专家点评】杨某某贪腐一案这个案例很有典型意义。

      第一,表情不是问题,“表”才是问题。

      如果杨某某只是在车祸现场笑了,冒犯了大家,但是他打铁自身硬,是一个清政廉洁的好干部,就绝不会有事,更不会面临重刑,身陷囹圄。

      因为表情不是问题,“表”才是问题。

      这个“表”当然不仅仅是这些名表,而是背后的整个贪腐的一个数字。

      第二,被网络揭露出来的很多的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多数经调查是真实的存在,绝非空穴来风。

      这样我们就应该看到,网络举报的作用在中国绝对不可缺少,应该给予充分地肯定。

      第三,我们对网络的举报也要进行法律的规范。

      网络举报是一把双刃剑,也可能被人利用来发泄一些心中的不满,甚至诽谤诬告。

      所以,我们既要鼓励人们能够通过网络去揭露举报贪腐官员和一些社会的黑暗、丑恶的东西,另外一方面我们也要用法律去约束那些在网络上无事生非、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必要时加以法律的制裁。

      第四,网络反腐,从微笑,到“表哥”,再到贪腐,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戏剧性。

      而反腐的根本,却在于少一些偶然与戏剧,多一些必然与严肃,在于将权力关进笼子,进行制度化反腐。

      【点评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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