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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财产的共有认定标准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发布日期:2023/5/8 阅读量:320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夫妻之间财产的共有认定标准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一、夫妻之间财产的共有认定标准是什么

是夫妻共有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继承获赠予所得财产归夫妻共有,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这条规定被继承人或被遗赠人明确只给其一人的除外。因此你父亲去世如果明确没有其财产只给你人的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对您有用   大学生法律援助团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实际情况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满意请您采纳,举手之劳,将会让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提问

  您好!   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注:以下的内容都必须是处于婚姻存续期间) 我国《婚姻法》《最高国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规定: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 (四)继承的遗产(但遗嘱规定只有夫妻一方可以拥有财产的除外); (五)受赠的财产(赠与人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 (七)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费。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些都属于共同财产。望采纳!

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两类,约定的和法定的。第一类、约定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双方将婚前个人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第二类、法定共同财产夫妻法定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双方约定为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具体分为以下七类:(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4)知识产权的收益;(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1、如果钱是婚前存的,一直没有动过,那么是婚前财产。2、如果到期转存,在你名下,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有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风险。3、既然是帮人家存的,建议到期以后以那人名义自己存,避免到时候说不清。4、夫妻共同财产是以结婚登记日为准,之前为各人婚前财产,之后不管谁的收入或者谁购买的财产,没有书面约定的话,都是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是夫妻共有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继承获赠予所得财产归夫妻共有,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这条规定被继承人或被遗赠人明确只给其一人的除外。因此你父亲去世如果明确没有其财产只给你人的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对您有用   大学生法律援助团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实际情况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满意请您采纳,举手之劳,将会让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提问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些都属于共同财产。望采纳!

算夫妻的共有财产。 具体可参照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注:以下的内容都必须是处于婚姻存续期间) 我国《婚姻法》《最高国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规定: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 (四)继承的遗产(但遗嘱规定只有夫妻一方可以拥有财产的除外); (五)受赠的财产(赠与人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 (七)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费。

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两类,约定的和法定的。第一类、约定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双方将婚前个人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第二类、法定共同财产夫妻法定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双方约定为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具体分为以下七类:(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4)知识产权的收益;(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夫妻离婚或者对外债务偿还时往往会引起争议。针对这个问题,我国的《婚姻法》很明确地列举了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同时,婚姻法也明确的列举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像一方的婚前财产,跟个人人身相关的某些补助费用等,这就使得在发生财产争议时,有法可依。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财产属于二人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该遵守。当约定财产各归个人所有时,在对外债务清偿时,要是债务人知道这样的约定,则约定也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即只需欠债一方的财产来清偿,另一方的财产没有清偿义务。

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财产获得的时间,如果是婚后获得的财产的话,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双方是否有特殊的协议,如果有协议约定什么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财产是属于单方个人财产的话,按照协议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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