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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股票如何分割?配偶一方因股票交易所欠的债务

发布日期:2025/3/25 阅读量:21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简介: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担的债务。下面小编就详细讲解一下离婚后如何分割股票。配偶一方因股票交易所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1。离婚后如何分割股票
根据其独特的属性,股票作为一种财产进行分割时,它的价值不能由其票面价值或发行价格来决定。价值;它的价值不能由购买时的购买价格决定,也不能由分割时的股市价格决定。夫妻共同财产要充分考虑夫妻双方的风险平衡,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的风险,且夫妻双方的风险均等。
1。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2:
第十五条:夫妻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一致的无法或者按照市场价格难以分配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数量按比例分配。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2。具体做法:
股票分割时,当事人可以参考分割时的股票价格,结合合理期限内股票价格的涨跌情况协商确定股票价格,或者由法院裁定股票价格,根据该价格计算和划分所持股票的总价值。其次,分割的是股票所代表的财产数额,而不是股票本身。
2。配偶一方因股票交易所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判断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察:第一是看夫妻双方是否有约定;第二是如果没有协议则要考虑借钱是夫妻双方是否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好处。
具体而言,下列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法律赡养义务而承担的债务。 (3) 为履行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债务。 (四)配偶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五)为支付合法、必要的社交费用而产生的债务。 (六)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配偶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归家庭所有,债务共同承担。 (七)夫妻双方约定的共同债务。
实践中,判断一方擅自买卖股票所欠债务是否属于连带债务,主要看股票买卖收入是否用于家庭生活。例如,一方借钱购买股票,发生在夫妻关系期间,股票交易是合法的商业活动。如果炒股有利润,也用于家庭生活。那么一方借钱炒股造成损失后无力偿还。应视为夫妻共同生活承担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应当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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