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基于相应的婚姻关系破裂。如果婚姻关系破裂是真的,男女双方都可以判定离婚。让我们来看看的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也同意会判离吗的相关内容。
一、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也同意会判离吗
离婚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依法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该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法定期限
根据中国《婚姻法》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条(以下简称《解释》)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离婚诉讼所涉及的法定期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间和《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例外情况,男方不得在孕期、产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同时,该条规定了一个例外,即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形,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同居导致怀孕、生育等。而男方在感情上无法理解,或者女方实施家暴,男方觉得自己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行使请求撤销强迫婚姻权利的期限《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上述一年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无过错方要求赔偿婚姻损害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被告不同意离婚且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诉讼。在被告为无过错被告的离婚案件中,被告在一审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再提起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是因夫妻不和睦分居两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
再次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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