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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孩子不常回家看望老人,是违法的

发布日期:2024/8/23 阅读量:11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从7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连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多项新法律和法规条例将正式实施。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

今年7月1日,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7月1日与《劳动合同法》同时实施。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派遣工与本单位内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同等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同时,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或者约定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同工同酬。

 针对“分批次管理”、“只分批次、不关心”等问题,《实施办法》建立了劳务派遣单位定期报告制度,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报送上一期劳务派遣报告。每年 3 月 31 日之前向许可机构提交。业务绩效报告。同时,许可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核查,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查结果和监管情况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添加了“常回家看看”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增加了“常回家看看”等对老年人有益的新内容。

 新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属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忽视老年人。与老人分居的家人要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常回家看看);家属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家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请假探亲。

由于“不孝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清官难解决家事”,外界也不方便插手。针对这一现象,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照顾人、赡养人不履行赡养、赡养义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老年组织或者照顾人、赡养人所在单位应当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此外,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也将于即日起实施。两项新规明确规定了养老院的设立许可、法律责任、服务内容等。

​​​​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的故意虐待养老院老人的报道,《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表示养老院存在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人等违法行为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未与老年人沟通的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职学生生活费政策进一步明确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此前已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两项细则,将于今日正式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贴、国家奖学金等相关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明确。

补助资金管理规定规定,中央财政按照每名学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比例与地方政府分享。具体共享比例为:西部地区,无论生源来源,共享比例为8:2;中部地区,若学生籍贯为西部地区,则分摊比例为8:2,若学生籍贯为其他地区,则分摊比例为6:4;在东部地区,如果学生的籍贯是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则分摊比例分别为8:2和8:2。 6:4。如果学生籍贯是东部地区,则分摊比例按省份确定。

根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办法为:对符合免学费条件的一年级、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学费给予补助——同类型、同专业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标准。如果学费高于公立学校免学费标准,则由学生家庭承担;学费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给予补贴。

 中国人通过特殊通道入境

《出境入境管理法》——这部与中国公民出入境权利和外国人出入境服务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198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同时废止,我国出入境管理将翻开新的一页。

根据新出入境管理法,出入境口岸将设立中国公民专用通道。华侨护照可以在国内作为“身份证”使用。

《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必须提交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与申请相关的材料,并留存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也就是说,从7月1日起,为下一步出入境管理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和生物签证发放而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就有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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