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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强奸警方不立案?“立法”保护未成年人迫在眉睫

发布日期:2023/1/6 阅读量:1494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央视网消息: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为何呈现逐年上升态势?近日,最高检发布多组涉及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数据。以猥亵儿童罪这一罪名为例,近五年来一直呈现上升态势。   随着六一临近,这两天,各地司法机关,都在做着同样一件事:那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向公众介绍过去一年,他们在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上所做的工作。比如,广东省检察院就专门发布了一份白皮书,而杭州市检察院,则是通过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未成年人受侵害的现状和趋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则专门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布了相关数据。   29日,最高检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情况。   最高检公布的一组又一组数据,折射的,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严峻形势。以猥亵儿童罪这一罪名为例,近五年来,犯罪案件一直呈现上升态势。而从犯罪类型来看,在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比较大;在成年人侵害未成年犯罪中,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组织卖淫等性侵案件多发。   除了起诉的犯罪数量逐年上升,29日的发布会,最高检还强调了另外一种现实,那就是,在这些数据之外,事实上还有大量未成年受侵害犯罪,没有被发现。   最高检的这场发布会,以详尽的数据告知公众,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眼下正面临巨大的挑战。   简单来说,两个方面的因素,第一个方面就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形式,确实要比原来严峻了,就是侵害未成年权益的案件确实比原来应该说更多的发生,这个有各种各样社会变化的因素,比如说人口的流动,带来的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容易受到伤害,包括有些孩子随父母进城了,这些流动人员的子女有时候也容易受到伤害,另外互联网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就是互联网的这种色情、暴力等各种因素,在某种程度上也更多的更容易的使孩子受到伤害,换句话来说未成年人保护的形势更加严峻这是一个事实。另外一点从司法机关的角度来说,也更加重视了未成年保护工作,也加大了对类似犯罪的打击力度,所以说我们看到案发的这类案件增加了。   在最高检的会议上说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的时候,这个要比其他的案件相比有三难,发现难、查证难、指控难。这个是客观的现实,就是未成年受到性侵的案件是全世界公认的最多的一类,没有进入司法机关视野的案件从我们国家的角度来说,比如说未成年受到性侵的案件,有些是传统观念的影响,怕这种你比如说名声受到影响,父母也好孩子也好不愿意去报案,另外有些时候即使报案了,考虑到没有证据,比如说公安机关开始的时候也不愿意立刑事案件,所以说立案难,报案其实也难,查证也难,这是一个客观的现实。   随着整个社会的变化,可能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案件也逐渐在呈现出一种上升的局面。   13岁的芬芬,被29岁的李某带到宾馆发生性行为,事后芬芬报警称被强奸,但是,当地警方调查后,却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警方调查认为,李某不知情,而且双方是自愿。但是,不予立案的决定,却引发舆论不断质疑。而在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27天后,湖南安化县公安局,又宣布撤销此前决定,表示要对该案继续侦查。   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反映出的是一些基层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受侵害的判定上,所存在的认识差异。   除了司法理念在实践中存在的差异,面对日益严峻的未成年人保护,一些地方在制度探索上,也存在着差异。   今年4月27日,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联合萧山区公安分局、大江东公安分局、萧山区卫计局、大江东社会发展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在医治过程中,对于发现的未成年人遭受非正常伤害、死亡等情况时,应及时报案,这被舆论认为是全国首创的“强制报告制度”。   事实上,早在2014年,就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在开始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侵害案件的“强制报告”制度,但是到了2018年,只有杭州市萧山区,成了第一个实施该制度的地方。   去年,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率先出台规定,对曾经有强奸、猥亵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限制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关系的工作,他们的做法是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随后,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9家单位,也发布了《关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及信息公开制度》。   保护未成年人,一些地方在做出制度上的积极探索,这种探索,也获得了舆论的赞赏,而我们更需要的是,这种积极的制度推进,能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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