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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进行中,圣运律师为22位村民争取补偿款

发布日期:2024/11/23 阅读量:3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基本案情】
       早在2013年6月,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就表示,福州金鸡山隧道拓宽改造已通过用地预审,福州市将征收晋安区宦溪镇湖山村13.3933公顷土地。征收来的湖山村土地的具体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包括邱爱东在内的22位村民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有如自己最心爱的宝物将被人夺去般难受。确实如此,22位村民在这片土地上勤勤恳恳生活了一辈子,政府突然就告知他们将要征收这些土地用于建设,却不为村民解决失去土地的后顾之忧。
       此外,关于征地安置补偿费用,政府与22位村民迟迟达不成共识,村民的合理要求在政府眼中变成了“无理取闹”,补偿协议也迟迟未签订。眼看着一天一天临近项目动工日期,22位村民茶饭不思,生怕自己的土地也将遭遇“强拆”,焦急的他们经过多方打听了解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是中国首家行政法专业律师事务所,在征地安置补偿纠纷方面有非常丰富的经验。于是,在邱爱东的号召下,22位村民选派代表人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委托圣运律师为他们维权。
【办案掠影】
       在接受邱爱东等22位村民的委托后,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一个实力强大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由王有银主任领导,张国辉律师、刘宏国律师、宋金玉律师、李姝静律师共同协作办案。
       由于这是一起典型的征地安置补偿纠纷,若想维权,最容易取得胜算的突破口便是征地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在详细地了解案情后,圣运律师对福州市政府征地行为的合法性产生了很大疑问。由于本案涉及湖中村12处土地,圣运律师认为维权的第一步应是分成12个小组,分别向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圣运律师草拟了12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分别征得了22位村民的同意。之后,按照圣运律师的设想,22位居民按土地分为12个小组,于2014年8月6日分别向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对于征地、拆迁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政府有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公示的职责和义务。但是,某些政府却由于征地、拆迁行为不具有合法性或者为了节省开支,怠于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好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1、12条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矛盾比较突出、公众反映强烈的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要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主动予以重点公开。本案中,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未对相关信息进行主动公开,这既是22位委托人进行维权的阻碍也是圣运律师帮助他们维权的突破口。
       2014年8月12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22位委托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了答复,然而,在这12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均没有对22位委托人要求公开的内容作出正面回复,而是以:“经查,我委没有收到该项目的施工许可申请”为由,拒绝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
       维权路漫漫,在收到如此不负责任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圣运律师意识到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来进行维权,才能早日为22位委托人解决烦恼。无论是采取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的方式,圣运律师都将竭尽全力,运用最专业的行政法知识和最丰富的实践经验为22位委托人维权到底!
【律师说法】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包括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12条规定,“乡(镇)政府应重点公开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本案中,涉案政府部门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并未按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也未对征地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圣运律师认为,如此的征地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在接下来的维权中,圣运律师将进行更深入的调查,为后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奠定基础。我们期待,经过委托人和圣运律师的不懈努力,本案将取得一个完满的结局。关于本案的情况,圣运官网(bjsheng)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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