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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的成因分析

发布日期:2024/11/18 阅读量:36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行政垄断的成因分析

                                              作者:党娟

 

“行政垄断”是中国特有的一个概念,行政垄断是行政机关对受管制地区或行业进行管制的产物。行政机关即行政权力的使用者给行政权力这种特殊的产品。它们之间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关系,即行政权力交易关系,行政机关是交易中的卖方,受管制地区或行业则是交易中的买方。在行政垄断中,行政权力在交易双方的内心有个大致的估价,双方按照这个估价及其它相关因素进行行政权力的交易。不论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都希望通过寻租获得行政垄断地位,这样必然向行政机关开展各种公关活动争取获得行政垄断地位。这就需要向行政机关支付公关成本(寻租成本),它可以被看作买方对行政权力所做的“出价”。只要其收益在于实施行政垄断的成本,行政机关就会与买方达成行政权力的交易。而行政权力交易的经济动因是自身财富的******化,行政机关和受管制地区或行业正是为了自身财富的******化,才使得行政权力与经济资源结合起来,行政垄断便随之产生。

但具体说来,行政垄断的成因是极其复杂的。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原因;既有政治的原因,又有经济的原因;既有体制的原因,又有观念的原因。地方政府和国家经济管理部门的政府行为的外在性是造成行政垄断的主要根源。笔者认为,引起行政垄断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1.体制成因。(1)我国在建国后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完全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至今,旧的经济体制所产生的单纯依靠行政权力管理经济生活的残余尚存。因此,行政垄断的出现有其历史根源和必然性。(2)中国具有官商不分的悠久历史传统,这是行政垄断产生的文化根源。这种传统与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企不分的性质相符。政企不分为行政垄断的产生提供了现实基础。

2.经济主体的原因。(1)国有企业改革不彻底。①国有股权比例偏大。②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2)政府与企业的寻租活动。企业的寻租活动是地方政府采取地方主义政策的重要原因。地方或非地方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利时,因为能给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地方政府会对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3.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虽制定了一系列控制行政垄断的文件,但不足以有效制止行政垄断。因为反行政垄断立法没有形成完整体系。这些法律文件没有设置控制行政垄断的专门机构。

4.利益驱动。行政垄断在我国经济中之所以屡禁不止在于行政性分利团体的行事原则难免自身利益******化这一规律。这种地方、部门利益带来的追求本地区、本部门利益的欲望,是产生行政垄断的重要动力。

以上是笔者对于行政垄断成因的浅薄分析,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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