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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年审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4/11/12 阅读量:47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关于企业年检,目前适用的相关规定为:《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发布日期:2006-02-24;发布日期:2006-03-01 第十九条:企业不符合规定的,需要进行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进行年检。属于公司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的,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进行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1996年1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修订1998年12月3日第86号令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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