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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发布日期:2024/9/30 阅读量:115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近来新型冠状病毒肆虐全国,不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严重影响,而且给HR的工作也带来了不少困难。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开设《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如何做好劳动用工管理》的相关课程。
       以下文章为本次微课学习过程中,企业主和HR最关心的几个个重要问题及解答,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工资发放相关问题   

Q:1月28号到2月2号的工资是正常发放吗?如果加班,是200%?
李苗苗律师:是的,该期间未出勤的工资正常发放,出勤的按加班算支付200%的工资。 
Q:一个工资周期怎么界定?
李苗苗律师:不同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不一样,有的是半个月,有的是20天,但大部分都是一个月,工资周期是指连续发放两次工资中间间隔的日期。 
Q:在发放病假工资和基本生活费工资期间,病假是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这80%是扣除员工五险一金之前的数额,还是扣除之后的数额?
李苗苗律师:是扣除之后的数额,员工到手实发工资不得低于这个标准。 
Q:北京地区如果2月3号到2月9号灵活办公,是不是就需要全额支付薪资?
李苗苗律师:2月3号到2月7号期间在家灵活办公的视为出勤,全额支付工资。2月8号到2月9号为休息日。
Q:如果办公时间没有压缩,是不是需要支付全额薪资?
李苗苗律师:是的,如果工作时间减少,可以相应减少对应工资,但应与员工协商确定。 
Q:延迟发放薪资。延迟发放薪资最长可以延迟多久?是否要取得所有职代的签字还是实行50%以上即可?
李苗苗律师: 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经与本单位工会及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可以延期支付,确定延长时间没有明确约束,以协商一致为准,凡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做出决议和通过的事项必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通过。 
Q:像我们公司有天津每天往返员工,是否可以协商在家办公,在此期间降低工资呢,延迟发放工资?
李苗苗律师:降低工作时间和降低薪酬,如果双方协商沟通好的话是没有问题的。延迟发放工资,我们要保证最低生活标准,正常发放。关于员工在家办公的时间和周期,应该由工会与员工沟通后,做出决定。
Q:关于春节2月1日-3日综合工时的加班费是执行150%还是200%吗?
李苗苗律师:平日延时工作的加班费应支付150%的工资,休息日工作的加班费应支付200%的工资。咱们2月1号到3号呢,是国家的强制临时增加的假期,是休息日。如果是标准工时制的安排加班呢,我们按照200%来支付工资;但是如果是综合工时呢, 是指得在某一个周期内,企业可以按特有的方式来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保证在一个周期内,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甚至是一年内,员工总的休息时间符合法定标准即可,所以具体情况还要看各企业自己申请的综合工时具体执行方式,通常只要不是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内工作的,综合工时一般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的。
Q:如果员工在疫情前已经休长期病假,复工前2.3-2.9期间可以支付医疗期工资吗?
李苗苗律师: 长期休病假的按医疗期工资支付,北京市标准是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Q:我司是早教行业,国家规定暂停营业,公司通知上班时间待定,工资从2月3日起按北京最低工资标准70%发,合理吗?
李苗苗律师:如果你跟员工协商好了的话可以,如果没有协商好的话,看停产停工的时间是什么时间,然后第一个发放周期需要按正常工资来发放,第二个发放周期可以按照这个待岗工资来发放。 
Q:好多文章说此次疫情是可以按不可抗力因素,给员工核算工资的。不可抗力和停工停产,此次都可适用吗?
李苗苗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 180条第 2 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117 条第 2 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作为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流行性的传染病,符合不可抗力的“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三个特征。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生产和订单情况安排是否停工。 
Q:2月3-7号是上班时间,不去单位上班,可以在家办公吗?是给2倍工资吗?
李苗苗律师:在家办公视同上班,只是办公的形式是在家里面灵活办公。通过咱们刚才说到的邮件、微信这种方式来进行交流。我们也建议,人力资源部门可以结合自己的业务情况,看看跟咱们的员工安排一些在家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在家完成相应工作。北京肯定不用给二倍工资,但是如果外地人家本身就是休假临时假期,然后我们又提供了工作,那就是二倍。所以看各地区的这个政策不同,执行标准也不一样。
Q:比如3月借用4月休息日让员工休息,那3月工资就少,4月工资反而多,总量应该不变,是这样吗?
李苗苗律师: 是的,通过休息日调休来避免支付加班费,北京允许企业灵活安排全年内的休息日,保证员工总的工作时间不变的前提下工资并不需要额外多支付,但要注意平日的延时加班是不可以通过调休的方式来弥补

   休假相关问题   

Q:2月3号到2月9号期间,如果员工不参加劳动是否可以安排调休年假?或者弹性工作,后边补班符合吗?
李苗苗律师:北京市的要求是2月3号到2月7号期间正常上班,非必须企业应安排员工在家灵活办公,该期间可以安排员工休年假。但是注意8号到9号本为休息日,安排工作的需要支付加班费。
Q:离职人员离职前没休年假,公司制度说离职未休年假先休,不做现金补偿。但是他没有休,现在仲裁了,怎么办?
李苗苗律师:仲裁时还需要看更多的相关证据,如果员工已休满年假,单位应准备相关证明,如果单位安排但是员工自愿放弃不休年假,单位也应提供相关证明,书面证明效力是最高的。一般单位无法有效举证已经员工已经休年假,就要支付相应的年假工资。 
Q:北京通知2月3号到2月7号灵活办公,原定是3号员工到岗,但是好多员工看到通知就自行延迟回京。有三个问题:1、3日到7号不能安排在家办公,应该怎么处理?2、假设员工3号前回京,在家隔离14天就可以上班。结果员工自行推迟回京时间,意味着又要推迟一周上班,应该怎么处理?3、员工反馈因为在京居住小区不让回来导致不能按期回京,应该怎么处理? 
李苗苗律师:⑴可优先安排年假处理,员工个人原因不能返岗的可以协调按事假处理; ⑵返京人员分两类,一种是有湖北接触史的,需隔离14天,工资正常支付。另一种是其他地区返京的,企业应对该类人员执行弹性工作时间,实行错峰上下班,有条件的,应当安排职工居家工作; ⑶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赵济贵31日下午在发布会上表示,随着外地返京人员陆续增加,北京市疫情防治任务艰巨。 提醒返京人员向所在社区登记,加强疫情高发区来京人员的筛选。只要没有确认是肺炎病例的,或无明显发烧、咳嗽,应当让返京人员自由地进入小区,员工发生不让进小区的情况可以报警解决。
Q:2月10号以后员工是否可继续申请年假?
李苗苗律师:2月10号之后可以休年假,按照法定年假日期算,不会因为这次疫情来延迟年假,所以可以优先把这段时间用于年假,或者是调休。 
Q:2月3号到7号单位统一给员工算年假,之后不容许再休年假2020年合理吗?
李苗苗律师:该期间可以优先安排员工休年假,企业方应留存好员工休年假的记录和相关证据,员工年假休满的,本年度不再安排休年假。 
Q:从非疫情地区返京,是否需要执行隔离14天?如果错峰上下班,意思是说还是要上班,但是要错开时间的意思吗?具体该怎么操作?
李苗苗律师:非疫情地区返京体温正常的员工,到京14日内处于医学观察期,企业应对该类人员执行弹性工作时间,实行错峰上下班。就是与正常员工的上班时间区分开,比如提前上班一小时就提前下班一小时,晚上班一小时就晚下班一小时,当然有条件的,尽量应当安排职工居家工作。 
Q:因交通管制,无法按时返岗的员工,是否要办理请假手续呢?
李苗苗律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属于以上类别的人员无法按时返岗的应该办理请假手续,可优先安排年假,也可以引导员工请事假。 
Q:休息日不给200%加班费给补休可以吗?
李苗苗律师:平日延时工作应支付加班费不能调休,休息日加班的可以不支付加班费,通过调休方式来弥补。
Q:可按调休来执行是吗?我以为是借到前面来呢,前面成本降低呢?
李苗苗律师: 调休的目的就是让企业灵活安排用工,前期成本降低的后期成本就会增加,前期成本升高的后期成本就会降低,全年总体来保持一个相对平衡。

   试用期、离职、转正等特殊时期用工   

Q:有个员工在放假期间刚好到了转正时间,安排线上述职后未通过述职,领导让他二次述职。是否可以通过什么举措去通知他试用期延长或者二次述职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点吗?
李苗苗律师:试用期延长不能超过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硬性规定,且延长试用期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办理书面的延长手续,疫情期间可通过微信、电话录音、EMS快递等方式留存通知证据,待员工可返岗时再补上书面手续。
Q:员工离职和转正都赶上不能返工的日期,只能线上办公,如何解决?
李苗苗律师:可以先通过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先沟通确定解决方案,单位留存相关证据,待员工可返回单位时再补办书面手续。
Q:关于退休返聘的员工,复工后员工感染冠状病毒,企业是否有责任必须承担治疗费用?
李苗苗律师:退休返聘员工与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单位和员工之间的责任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中约定为准。
Q:实习生可以现在通知解约吗?
李苗苗律师:如果是实习生签署的实习协议,不在劳动法规定之内。也就是说,它相当于是一个劳务合同,受民法调整,我们认为,这次疫情在一定程度上讲,它属于不可抗力。可以跟咱们的实习生终止合同的履行。或者跟他协商提前解约。

   子女、房租、保险等北京市特殊规定   

Q:”北京各大院校都推迟了开学时间,员工在家照看子女,工资按出勤发放。“这个政策现在有明确发文吗?如何落地?
李苗苗律师:有明确发文的,依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我们认为如果延迟开学期间员工需要在家开户未成年子女的应向所在单位提起申请,并且提交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避免夫妻双双在家开户子女的情况发生。员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Q:关于延期开学有5个问题。1,单位工作忙,可以不给假吗?2,女方是家庭主妇,怎么处理?3,申请的条件和门槛?4,男、女方的假期分配比例?5,执行日期?
李苗苗律师: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既然北京市已经明确发文,单位如果因自身原因而不遵守,出现法律纠纷,单位将承担相关责任;我们认为看护期间支付该工资企业主体可要求员工配偶出具其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以避免夫妻两人同时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另外鼓励在家看护职工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办公方式提供劳动以保证工作和生产正常运转。北京市于2020年1月31日发布了《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表明执行时间为推迟开学期间。 
Q:稳岗补贴的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吗?如果是去哪里申请?
李苗苗律师: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上年度企业裁员率低于本地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一般在各区县当地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每年4月以后开始申领。
Q:企业宣称因经营困难暂时停产,有些员工说,”老板都之前挣的盆满钵满的,现在开始哭穷了”,这种时候用什么方式可以安抚员工?
李苗苗律师:疫情期间各个企业形式都很严峻,但仍应以关爱员工为主。企业确实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财务数据来体现,依据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让员工理解实际困呐情况。 
Q:停工停产的标准是什么?
李苗苗律师:根据企业自身生产和订单情况,企业有权自行安排停工时间,企业有工会的应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Q:停工停产对于企业有什么必要条件吗,员工说,不能你说停工停产就停工停产吧?
李苗苗律师:同上。
Q:稳岗补贴是向社保申请吗?
李苗苗律师:一般在各区县当地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每年4月以后开始申领。
Q:有没有硬性规定房东要减免房租?
李苗苗律师:要看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如果里面有约定遇到这种特殊情况的话,可以免租金,就可以直接执行。如果没有的话,这个没有硬性规定,双方要进行协商,房东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去减免租金。或者通过诉讼,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原则及法律规定予以调整房租金额。目前北京新出的政策可以参考,其中规定“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特色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视听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鼓励在京中央企业参照执行。
Q:北京市的文件里未明确“疫区”具体是哪个省份,来自浙江,广东的算吗?
李苗苗律师:应该特指武汉及湖北疫情严重的地区。
Q:保险费;二是上年度企业裁员率低于本地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
李苗苗律师:一般在各区县当地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每年4月以后开始申领。 
Q:类似于这种地方法规医疗期的支付标准也是指的实发工资吗?扣除个人负担部分保险公积金之后的?但个人部分本来不就是要员工自己承担,只是公司代缴代扣吗?相当于也是员工的收入啊?
李苗苗律师:北京市病假工资标准是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这里面是指员工到手的实发工资不能低于这个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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