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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三公”经费增减都离不开透明度

发布日期:2024/6/13 阅读量:373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评论:“三公”经费增减都离不开透明度转自光明网 (图片来源网络)15日,发改委网站公布了《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数据显示,发改委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96.88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850万元。增加的理由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有关涉外任务持续增长;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工作不断加强,赴外协商谈判任务大幅增加。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则与2015年相同,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       应当说,增加出国费用的理由还是充足的,也是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随着“一带一路”工作的不断向前推进,更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更多的产能向国外转移,作为工作牵头部门的发改委,出国的人员多一些、事务多一些,十分正常,由此带来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增加,也十分自然。  问题的关键在于,不管是“三公”经费增加了还是减少了,透明度都是最重要的问题。也就是说,增要增得明白,减要减得合适。       并不是说,“三公”经费只能只减不增,也不是说减了就一定是成绩,增了就一定是问题。有些部门,原本“三公”经费基数就高,不合理现象就严重,就算像剥笋一样每年减一点,也不能算是成绩,而应当是问题。相反,有的单位原本就很“扣”,对“三公”经费的管理非常严格。那么,在此后的时间里,即便没有减,甚至少量增加,也未必就是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在“三公”经费问题上,也包括其他方面的预算问题,更多的仍满足于基数预算法,而不是执行零基预算。因此,在编制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经费预算时,总是按照基数预算进行编制,总是想先保留上年的基数,再考虑本年度的增减因素。  殊不知,很多单位的预算一直是比较“虚”的,是存在比较多的“水分”的。也就是说,看起来是按照上年的基数,也被比较好的执行了。实质上,按照《预算法》规定,很多项目是应当砍掉或降低预算标准减少预算安排的。正是因为有了上年的预算做基础,这些单位也就能够年年享受预算“水分”带来的快感。相反,将“水分”略挤一点,还能作为成绩进行宣传。       事实上,像“三公”经费中车辆与接待两大方面,不管哪个单位,都是有潜力可挖、有“水分”可挤的。但是,绝大多数单位却都在按照上年度的基数进行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以至于发改委本年度“三公”经费就成了完全绝对的刚性增加,而不是相对增加。因为,另两项“三公”经费是刚性的,而出国(境)经费增加也是刚性的。都是刚性的,又怎么可能降低或减少“三公”经费呢?  譬如车辆经费,在已经实行了公车改革的情况下,怎么还会有那么多公务车辆,还要那么高的运转经费?到底是改革后车辆配置不合理呢,还是改革没有到位?很多单位仍然在大量使用公务车辆,这显然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分析的问题。  从总体上讲,自推出部门预算公开以后,各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行为都在逐步规范。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其预算的透明度仍然不是很高,特别是资金具体怎么花的,舆论和公众都看不到,都仍是一本比较糊涂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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