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选人不选之开除维权指南:发现我打两份工,老板就能开除我吗?
今天咱们说的是,如果你与两家单位都有劳动关系,那么其中一家能否一发现你有了别的劳动关系,就开除你呢?
首先来想想,怎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之前可能很难理解,但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可能就豁然开朗了。
不行诶!
针对双重劳动关系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在劳动者“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这两种情况下,合法地解除劳动关系。
也就是,单位要先走一个提出改正的程序,同时要注意取证员工拒绝改正才行;或者,单位要证明已经产生的严重影响。否则,不能直接以劳动者有两个劳动关系而直接解除,不然就会构成违法解除。
因此,假如你下班后在街上送外卖,被老板发现了,他冲你会心一笑“注意安全”,或者不说这句也行,只要没有提出让你改正,就放心地工作生活吧。
△ 话外:至于这个制度,一方面在法律上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又允许用人单位以此为由提出警告,是否不当?是否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而劳动者是否应以充沛的精力只为一个八小时服务?这就是一道思考题了。
相关法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供 稿:张希
排版校对:张希 林丽宁
责任编辑:张希
主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