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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涵义和法律特征

发布日期:2024/5/19 阅读量:228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涵义和法律特征

核心提示: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是指作为所有者的国家依法对矿产资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矿产资源国爱所有权的涵义

  在罗马法中,所有权是人对物最充分的支配权,因此也叫完全物权。法国民法典第544条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德国民法典第903条规定,所有权是“以不违反法律和第三人的权利为限”“随意处分其物,并排除他人的任何进干涉”的权利。我国民法采用前者的描述,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国家所有权是国家对全民所有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形态。全民所有制决定了国家所有权的具有全民意志和利益的本质特征,国家所有权是全民所有制最理想的法权形式。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是指作为所有者的国家依法对矿产资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表明,我国实行矿产资源全民所有制形式,代表全体人民享有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饲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是我国国家财产所有权制度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也是一种所有权法律关系,除具有一般所有权法律关系的特征外,还具有本身的法律特征。

  (一)一般特征

  第一,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是我国矿产资源全民所有在法律上的体现;

  第二,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独占性的支配权,同其他所有权一样,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永续性。

  (二)自身特征

  区别于其他所有权法律关系,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本身的法律特征体现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所有权主体方面。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具有统一性和唯一性。矿产资源所有权只有一种形式,即国家所有。

  国家作为矿产资源的统一唯一的权属主体,其含义是:国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一切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主体,在可以享有所有权的诚征产资源种类和范围上不受作何限制;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主体,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所有权人,同时,还是矿产资源的政治主权人;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主体,意味着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不论其地位、作用如何,教师孙能完全拥有矿产资源所有权人的权能,每个国家机关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代表国家行使处分和利用矿产资源的权能。

  第二,所有权客体方面。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这种特定性体现为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

  (1)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首先,矿产资源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地质年代,其总储量是相对稳定的,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不可以再生,这不同于可再生的森林、草原等生物资源或土地、水等非生物资源,也不同于太阳能、风力等取之不尽用这不竭的恒定性资源。其次,由于不同的地质条件和地质作用,矿产资源分布很不均匀,矿产资源种类、赋存形态具有很大的差异。

  (2)矿产资源的经济属性。首先,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燕尾服的物质基础,矿产资源总量和人均占有量的多少是构成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部分。其次,矿产资源不可再生和耗竭性,决定了矿产资源总量的有限性,加之人类对矿产资源的认识、发现和开发利用技术条件的限制决定了它在经济学上的稀缺性。随着人类对矿产资源的开采技术和利用范围的扩大,矿产资源的储藏量日益减少,经济效益呈规律性递减。

  矿产资源作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还有一个法律规定的显著特点,就是矿产资源不能作为市场流通物进行流转。

  第三,对矿产资源所有权保护的特殊性。我国宪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量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12条规定,“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截留、破坏。”第81条第4款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矿产资源法第3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乾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矿产资源法还规定了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和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等侵犯矿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修改后的刑法,对侵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违法规定了罪名和刑罚,加强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保护。刑法第343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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