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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新规解读:调查取证及保全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4/2/2 阅读量:242  来源于:  http://www.mylsfw.com/

导语:关于调查取证及保全的相关内容,这一次证据新规定,是在原来的基础之上进行归纳整理修改形成的。下面通过问答的方式,整理调查取证及保全的相关内容。


本文作者丨戴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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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调查取证有什么样的要求?


1、时间上,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交书面申请

2、内容上,申请书需要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提供请求法院收集证据的原因,被调查人的基本信息,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的话,那么法院可能拒绝调查取证。

二、法院调取的证据一定是原件或原物吗?


不一定。


1、法院调取的证据原则上应当是原件或者原物,如果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有困难的,也可以是经过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印件、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如果是副本或者复印件的话,一般需要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书证和物证略有差别。

2、如果收集的是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那么一般情况下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如果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提供复印件,提供复印件,一般情况下需要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制作来源和制作过程。

3、如果调查的证据需要鉴定,那么需要遵守相关的技术规范,并且确保证据不被污染。这是新证据规定的新增条文,要求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提出的技术要求,避免鉴定资料的特定价值,法律价值和证据价值被破坏。

三、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和证据保全申请是一样的吗?


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


相同的地方如:


1.都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向法院提出。


2.申请书都需要提供相应的理由依据及线索情况。


3.都需要经过法院的同意。

不同的地方如:


1、启动方式不同,调查取证申请,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呢,一般只有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者法院依职权采取的证据保全措施。

2、提出时间不同,调查取证一般在诉讼过程之中,而证据保全可以在诉讼之前做诉前保全。

3、采取证据保全,如果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法院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证据保全担保方式和数额如何确定?


担保方式或者数额由法院根据保全措施,对证据持有人的影响,保全标的物的价值、当事人及或者利害关系人争议的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应当由当事人提供担保的,经法院通知责令提供担保,如果拒绝提供担保,法院会采取裁定的方式,驳回申请。

四、证据保全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申请和具体的情况,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察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全,并制作笔录。

五、申请证据保全错误怎么办?


如果申请证据保全错误造成财产损失的,那么当事人可以请求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诉前保全法院与案件受理法院不一致怎么办?

如果证据保全申请的法院与最终审理的法院不同,那么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保全的证据及时移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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